| 关于印发《〈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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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02-08
作者:
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
来源:
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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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 验检疫局: 为便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我委对《〈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 2002年联合公告第60号)中的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电路开关保护或连接用电 器装置、小功率电动机等产品的适用范围做了补充说明(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