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首页 | | | | | | | | |  
  当前位置: 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主站 > 检测机构 > 办事指南
 
我国实验室三种主要资质评价制度之间的关系一览表
  < 字体 >  
时间: 2007-01-11    作者: 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    来源: 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    本文现已有点击
 

  
  计量认证 审查认可 实验室认可 备注
依据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 《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细则》 国际通行做法 《计量法》85年9月颁布,《标准化法》88年底颁布,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94年成立(现在的CNAL是2002年7月成立)
评审对象 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产品质检机构 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质检机构 社会各界的实验室 经过20年的发展,计量认证对象已扩展到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绝大部分实验室
实施主体 国家质检中心、省级产品质检所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由国家认监委(2001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成立前是国家质监局)委托CNAL组织实施CMA/CAL/CNAL三合一评审,国家计量认证授权26个行业评审组组织实施评审,省级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由各省质监局组织实施 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秘书处组织实施 国家计量认证授权26个行业评审组具体组织,省级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评审准则 90年原国家技监局发布《产品质检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 90年原国家技监局发布《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审查认可细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所验收细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审查认可细则》 ISO/IEC 17025-1999《检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2000年10月原国家技监局发布《产品质检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
发证 国家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由国家认监委发证,省以下由各省质监局发证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  
收费 国家计量认证1500元,省级计量认证1200元 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所的审查认可(验收)结合实验室认可进行,不单独收费 申请费600元,评审费3000元/人日,注册年金1000元,审定与注册费2000  
效力 获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国际互认
发证数量 国家计量认证国家质检中心授权300家 2387家,省及授权站及省以下质检所 省级计量认证3600多家 18000多家 2368家 截止2005年12月31日

 
  特别提示:未经允许不能转载!
 
 
 
本网站未注册出处的信息及版权均属于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承办: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0382号
京ICP证0304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