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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设立审批依据、条件
时间: 2006-10-19    作者: 中国认可认证信息网    来源: 中国认可认证信息网    本文现已有点击
 
法律依据 实施机关 负责部门 联系方式 目的 受理条件 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书示范文本 相关记录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 审批流程 网上审批 监督管理和投诉方法 常见问题咨询 结果查询 通知公告
 项目名称 认证机构设立审批依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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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管理和投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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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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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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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

  设立认证机构的审批程序:

  

(一)设立认证咨询机构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的书面决定;

  

(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和核实,并在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向申请人出具《认证咨询机构设立批准通知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人凭《认证咨询机构设立批准通知书》依法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凭工商登记手续领取《认证咨询机构批准书》。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公布依法设立的认证咨询机构名录,并向国家认监委报送本辖区内获得批准的认证咨询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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