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灯的申请人于1999年6月28日在香港新世界复兴宾馆召开圣诞灯标准会议,会议的目的是讨论UL公司1998-1999年市场样品鉴定情况,用户的职责,以及UL跟踪服务细则的修订。
- UL跟踪测试方面:UL将增加对所用的材料进行半年一次的跟踪测试。采用方法如下:
- 红外线方法,热解重量分析法,微分扫描量热法
- 电线部分,测试老化后的张力和延伸率(按UL62,UL1581要求)
- 电线部分,VW-1(垂直燃烧)试验(UL62,UL1581)
- 工厂测试:除原要求测试外,增加模拟灯泡烧毁试验和灯座与灯头的易燃性试验。
- 市场样品抽验鉴定:UL公司将在市场上随机购买样品,进行如下测试
- 材料鉴定试验
- 灯座的易燃性试验
- 电线性能及外观检验
- 输入试验
- 淋雨试验
- 模拟灯串烧毁试验
- 灯泡的最大功耗试验
- 电线标记
- 连接的可靠性
- 带电体外露
- 备用保险管和灯泡
- 永久性的警告标签
- 包装标记
- 安全说明书
- 绞线节距长度
- 对于测试或检验中出现不合格结果,UL的处理方法:
对于用户(包括申请者,制造商,列名者),如果发现次不合格,UL将通知企业,要求在二年之内不能再出现超过一次以上的不合格结果,如果在二年之内再出现一次不合格项目,UL将确定取消UL证书,不能再生产UL灯串。所以UL公司要求企业,在生产UL产品时,严格按照要跟踪检验服务细则及协议中的要求生产。不能擅自变更材料及要求。UL公司要求从2000年1月开始执行。
- 介绍
UL提醒申请人,使用UL列名标签,即是申请人声明他的产品符合UL跟踪服务细则,标准以及其它适用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 订户(包括申请人,生产商和列名人)的职责
在法律上,要求申请人履行UL跟踪服务协议上所有条款的义务。在协议生效时,UL公司借给生产厂家一份名为"Procedure"(细则)的文件。该细则标明并描述了可以使用UL标签的产品,产品的一些特殊要求,以及所用标记的类别和形式。除此之外,订户职责包括但并不限于如下:
- 如果在细则里已经描述,零部件必须从指定的卖主那里购买
- 订户不能在细则中没有描述的任何产品上使用UL标记
- 征得UL公司的同意后,制造厂商只能在厂家自测与细则描述相一致的产品上使用引用UL的标记。
- 订户有责任保证所购买的原材料的质量。
- 订户只能在细则规定的地址使用引用UL的标记。
- 订户必须提供在工厂里实行测试有关的标准,测试仪器,场所和人员。
- 订户有责任保证用于生产装配的零部件与UL相关的零部件标准的要求相符。
UL进一步强调,灯座的塑料、电线、灯泡等必须符合细则要求;材质证明,运单等并不足以说明原材料满足相关的要求。因此,这些单据并不能代替实际测试以证实零部件符合UL要求。
- 市场样品鉴别:目的与操作
UL向申请人提供了市场样品鉴别的说明。市场样品的鉴别将用来复查在市场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样品灯串通过UL代表在市场上随机地购买并安排检验和测试。测试的结果将用来作为修订跟踪服务程序,增加测试,修订要求等的基础。市场样品鉴别在1998年灯串生产中执行过。
- 市场样品鉴别:可视性检验项目
在市场样品鉴别期间,如下的性能作为可视性检验部分的内容:
电线表面印字
相应的工艺质量
连接的可靠性
备用保险管和灯泡
永久性警告标签
安全说明书
包装标记
合适的保险管熔断
绞线节距长度
- 市场样品鉴别:性能测试项目
在市场样品鉴别期间,如下的性能作为测试部分的内容:
- 塑料鉴别试验
- 红外测试:材料的红外光谱测试材料成份对不同波长的光线的传递情况。
- 热解重量分析法:此试验测试当温度随时间线性增加时材料重量损耗率,按百分比计算。
- 微分(扫描)量热法:这种分析显示材料随着温度线性上升时吸收热量和释放热量的情况。
- 灯座的易燃性(UL1694)
- 电线(UL62,UL1581)
- 详细的检验
- 物理特性(老化前及老化后)
- VW-1试验
- 输入测试(UL588)
- 淋雨试验(UL588)
- 模拟灯泡烧毁试验(UL588)
- 灯泡最大功耗试验(UL588)
- 市场样品鉴定:测试结果情况
UL与产业界一起讨论了1998年市场样品鉴定的结果。UL特别提到了以下几点:
可视性检验--绞线节距长度与要求不一致。
塑料--材料并没有达到100%相符,有包含滑石粉或其它填充材料,以及V-0材料与其它材料混合的迹象。
电线--老化试验后电线的物理性能没有100%与要求相符。VW-1(垂直燃烧)试验也表现出低于要求。
模拟灯泡烧毁试验--灯丝和灯泡的设计准则是需要被检验证实与要求相符合,但棉布的烧焦、灯座的融化、带电体外露并没有100%符合要求。
- UL修订用户细则
依据市场样品鉴定结果及UL进行全面工业分析后,UL通告将修改细则。此报告中的第8-11条进一步解释UL有关修改跟踪服务细则的目的。这份细则中有关不符合项的详细说明见这份报告中第13条。
- 返回正常的检验程序
UL指出,它乐意返回至正常的检验程序。有鉴于此,UL将给所有的检验中心和订户发出一份公告,通知返回正常的检验程序。但是,UL同时通知产业界,如果认为有必要,UL会对特定的客户重新引入这种100%的检验程序。
- 新增工厂的测试
UL公司通知产业界,当新增工厂时,UL会在测试过程中进行下列测试,以确保使用了正确的材料:
- 红外分析法(IR),热解重量分析法(TGA),微分扫描热量法(DSC)
- 灯头和灯座的燃烧性能
- 2000年1月的跟踪测试
UL通知产业界,从2000年1月1日起,UL将增加半年一次的跟踪测试,项目如下:
- 红外分析法(IR),热解重量分析法(TGA),微分扫描热量法(DSC)(见UL746A)
- 老化后的张力和延伸率(见UL62,UL1581)
- VW-1(UL62,UL1581)
UL打算出一份单独的公告给所有的检验中心,以描述样品的选择方法。
- 工厂测试
UL通知产业界,它正在考虑在工厂测试中增加模拟灯泡烧毁试验和灯座与灯头的易燃性试验。UL会单独发送一份包含生效日期的议案给产业界以征求意见。
- 对于不符合处理程序的更新
会议的一部分内容是宣布和解释UL对于不符合处理程序的更新。UL通知UL圣诞灯的申请人,如所选的样品在上述第10条规定的新的跟踪测试项目,和原先就存在的模拟灯泡烧毁试验和灯座与灯头的易燃性试验中反复出现不合格现象,UL将取消该工厂的列名,见所附的流程图和例1-3。
例1
工厂A只为申请人A生产UL列名产品。工厂A的产品出现第一次不合格。工厂A和申请人A会接到通知,如果在2年内再出现一次不合格,工厂A和申请人A将被取消列名。
例2
工厂A为申请人A和申请人B生产UL列名产品。工厂A为申请人A生产的产品出现第一次不合格。工厂A和申请人A会接到通知,如果在2年内再出现一次不合格,工厂A和申请人A将被取消列名。申请人B会接到通知,如果工厂A在2年内再出现一次不合格,工厂A将被取消列名。
如果工厂A为申请人A生产的产品出现第二次不合格,工厂A和申请人A将被取消,而非申请人B。如果第二次不合格出现在工厂A为申请人B生产的产品上,则工厂A被取消,而非申请人A和申请人B。
例3
工厂A和工厂B为申请人A生产UL列名产品。工厂A为申请人A生产的产品出现一次不合格。工厂A和申请人A会接到通知,如果在2年内再出现一次不合格,工厂A和申请人A将被取消列名。
工厂B在2年内为申请人A生产的产品出现了一次不合格,则申请人A将被取消列名。
- 小结
会议总结时,UL再次提醒申请人,他们已经和UL签署了跟踪检验协议,他们有责任使产品符合要求。UL进一步指出,反复出现不合格产品表明加贴UL标签的一方没有很好地控制标签的使用。有鉴于此,UL会密切注视更新的跟踪测试。如果出现不符合,工厂和申请人会接到通知,如果在2年内再出现一次不合格,足以表明客户没有控制UL标签。用户有义务使他们使用的零部件,包括灯座材料,电线,插头,连线设备都满足UL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