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受理程序,我会对 《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申请/申报表》进行了改版,请各机构及时下载新版《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申请/申报表》并通知相关审核员。
自2007年7月8日,我会启用“人员转换机构办公室”专用章,《转换机构证明》需加盖“人员转换机构办公室”专用章方可生效。
特此通知。
附件: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申请/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