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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工程》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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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2008-04-02 作者: 国家认监委 点击流量:

  质检科函[2008]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聚焦能源与环境、农业、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公共安全及其它社会事业等方面对认证认可的紧迫需求,为国家重点领域推行认证认可制度,加快节能降耗、促进产品质量与环境保护、保障公共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发挥认证认可的基础性支撑作用。科学技术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工程》,并委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为本项目的组织部门。

  为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择课题承担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和认监委对本项目的课题采取公开申报、择优委托的方式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现将项目课题申报指南发给你们。请于2008年5月1日前按照指南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联系人:王甲正、姚泽华  

  电  话:010-82262127、010-82262128  

  国家认监委联系人:葛红梅、娄丹

  电  话:82262798、82262799

  传  真:82260843

  电子邮箱:loud@cnca.gov.cn

  附件:课题申报指南

  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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