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9日举行的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上,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认证认可工作已经成为公安科技管理的重要手段,提高了公共安全产品质量,为科技强警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提高了公安战斗力,认证认可工作在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据了解,在公安机关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中,大量使用各种公共安全产品,这些产品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办理各种案件和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水平,关系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防控各种灾害事故。为此,公安部科技局作为公安部认证认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公安部的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公共安全产品认证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据介绍,1992年,公安部开始在消防行业企业中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国际标准。1996年,由原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在全国火灾报警产品中率先开展了产品认证工作,并采用了产品检验与质量管理体系审查相结合的产品认证模式。2002年11月15日,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成立,于2004年6月3日通过了国家认可。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先后依据3C认证规则,对火灾报警产品进行了3C证书转换,开展了对消防带产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产品的3C认证工作。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认证方面,2001年8月,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公安部成立了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2002年3月,认监委指定该中心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对列入第一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1类4种入侵探测器实施了强制性认证。根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需要,经公安部主管业务局的同意和认监委备案,该中心于2004年6月推出了公共安全产品自愿性认证(即“GA”标志认证),开展了对防盗安全门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自愿性认证。此外,为积极配合“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确保执法办案器材的产品质量,公安部还积极组织开展了其他产品认证工作,包括委托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展开对刑事技术产品和道路交通安全产品的自愿性认证、对道路交通安全产品拟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准备工作以及对信息安全产品的认证协调工作。
在国家认监委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产品的认证业务不断增加,认证队伍不断壮大,认证效果不断得到市场认同,在提供市场准入依据、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维护用户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消息来源:《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