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专栏首页>>  返回认监委首页>>  
  制度介绍
 

法律法规

 

公文公告

  目录描述与界定
  执法单位专区
  认证收费
  实施规则
  指定机构查询
  证书查询
  常见问题
  技术专家组
关于集团电话专用话机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证函[2008]97号
时间:2008-06-27   作者:国家认监委  点击流量 次  

  国认证函[2008]9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

  近期,我委陆续收到部分地方质检部门和有关企业关于集团电话专用话机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以及如何加施CCC标志的问询,现将集团电话专用话机强制性认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集团电话专用话机作为集团电话的附属设备应随集团电话一起获得认证,并在集团电话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列明一起获得认证的专用话机型号;集团电话专用话机由于结构特殊,不能独立连接到公共通信网使用,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也不应加施CCC标志。

  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中化联合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版权所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260777   技术支持: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