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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集线器产品强制性认证适用范围的通知-国认证函[2008]187号
时间:2009-01-16   作者:国家认监委  点击流量 次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随着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大量形式多样、功能复杂的通信产品进入市场。近时期,我委多次收到地方质检部门的书面请示或咨询电话,询问某具有交换和/或路由功能的产品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网络集线器产品,现就相关事宜统一说明如下: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电线终端设备中的网络集线器是指用于以太网连接的用户端设备(用户端设备是指与运营商网络相连接安装在客户场点,非运营商维护和管理的通信设备),可具有部分交换功能和/或部分路由功能,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作电压覆盖220V交流(包括适配器供电);

  二、非插槽式/非模块化设备(主要针对通信接口);说明如下:
  (一)该类网络设备按照体系架构可以分为非插槽式设备(固定端口设备)和插槽式设备(模块化设备)。其中,非插槽式设备(固定端口设备)的通信接口是与设备固定在一起的;而插槽式设备(模块化设备)采用接口线路插卡的形式,可以根据需要更换。
  (二)插槽用于插入接口线路插卡,接口收发器模块(例如SFP、GBIC、XFP、XENPAK等)不是接口线路插卡。
  (三)仅仅可以更换接口收发器模块而通信接口固定的设备为非插槽式设备(固定端口设备)。

  三、通信接口完全是以太网接口。说明如下:
  (一)用于设备管理的控制接口不属于通信接口。
  (二)常见接口有:
  电接口:10/100Base-T、10/100/1000Base-T
  光接口:1000Base-LX/SX、10GBase-X

  请依据上述说明判定相关产品是否属于《目录》中的网络集线器产品。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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