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返回认监委首页
项目简介 | 管理制度 | 通知通告 | 动态新闻 | 工作简报 | 文档下载 | 相关链接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 “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专栏 > 管理制度
“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意见
  < 字体 >  
 时间: 2006-09-17 作者: 认监委 点击流量:

  国认科函[2006]22号

  关于印发《 “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认证认可

  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已开始启动。为做好对该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依据《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意见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认证认可

  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意见

  一、管理机制

  (一)本项目实行“项目-课题-子课题”分级管理。

  项目组织单位负责对项目和课题的管理,课题负责人负责对课题内部和子课题的管理。课题负责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项目实行统一的管理模式

  1.课题承担单位需参照项目管理模式建立相应的课题内部管理机制与管理细则,明确相应人员与职责。

  各课题应指定一名课题秘书,负责课题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与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沟通联络、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与信息以及课题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各课题应成立课题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为课题组长做出决策提供建议,参与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审核、评估与验收等工作;

  2.子课题统一编号规则、子课题任务书统一格式(见附件1),并报送项目组织单位备案; 

  3.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项目的对外宣传工作,课题秘书应及时将课题相关新闻稿和新闻图片(电子稿)报送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机构与职责

  1.项目组织单位的职责

  (1)落实课题约定的国家攻关计划拨款,监督课题承担单位落实承诺的自筹经费,并监督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

  (2)建立项目组织管理机制,成立相应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

  (3)组织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按要求汇总、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有关信息报表,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组织课题验收,按要求准备项目验收的有关文件资料,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2.课题承担单位的职责

  (1)落实承诺自筹资金及相关科研条件;

  (2)在相关科技经费财务管理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合理、有效地使用经费;

  (3)组织编制、签署子课题任务书;

  (4)严格执行课题任务书确定的各项任务,完成课题预定的目标;

  (5)及时报告课题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和问题;

  (6)按要求编报课题年度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提交课题验收的全部文件资料,并进行档案归档和成果登记;

  (7)对课题执行中产生的知识产权进行积极有效的管理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3.相应的项目组织管理机制

  (1)项目领导协调小组

  项目领导协调小组由项目组织单位和国家科技部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项目进行总体组织协调和宏观管理,并协助各课题组长对课题研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2)项目专家顾问组

  项目专家顾问组由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经济贸易、标准化、战略研究等领域的知名学者和资深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项目和各课题研究提供整体性、方向性的技术指导和咨询,为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组长做出重大决策提供建议,参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审核、年度评估与验收等工作。

  (3)项目总体组

  项目总体组由各课题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总体方案的设计、调整;课题间研究内容、调研方案、数据收集(含调查对象与内容)、研究进度的衔接与协调;实施过程中对各课题进行交叉监督;项目验收的材料准备及相关组织工作。

  (4)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组织单位的科技管理、财务管理部门人员以及国家科技部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并对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与指导。

  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贺婧,电话:010-82262798,传真:010-82260843

  E-mail:hej@cnca.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委员会科技与标准管理部,邮编:100088。

  二、项目实施

  (一)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制度。

  年度评估:每年7、8月份,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对各课题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评估人员由项目专家顾问组、课题专家组以及项目管理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课题承担单位在每年9月底(具体依科技部的要求而定)编制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经项目组织单位汇总后上报科技部。

  (二)阶段督查制度

  季度报送:课题承担单位于每年1、4、7、10月15日之前按要求填写《课题季度进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将上一季度课题情况报送项目管理办公室。

  节点报送:要求课题承担单位在取得阶段性成果时,及时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报送相应成果,便于课题间交流和宣传。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项目管理办公室还将采取不定期进行电话询问、实地检查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课题进行督查。

  (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本项目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课题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如课题管理细则、子课题任务书等应报送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已备案资料发生更改时要求将所做更改报项目管理办公室。课题实施过程中重要活动或会议(如研讨会、报告会、课题内部沟通会等)的通知以及会议纪要应及时抄送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便了解课题实施情况,并可结合进行项目管理的相关活动,以节省开支。

  课题在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向项目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后执行:

  1.市场、技术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课题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需要修改;

  2.匹配的自筹资金或其它条件不能落实,影响课题正常实施,需要调整或中止;

  3.《课题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如主要研究人员、主要研究内容、研究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需要修改。

  (四)信息沟通反馈渠道

  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建立快速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渠道,如建立项目网站专栏、召开课题沟通会议、进行文件通报等,使项目组织单位与课题承担单位之间、各课题之间建立信息沟通的渠道,将课题研究进度、督查和评估结果等进行公开通报,并在适当范围内共享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五)奖惩措施

  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建立科研信誉档案,对在课题研究或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人员给予表彰,对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对重大问题隐匿不报、严重影响项目进度与质量的单位或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在课题实施或管理工作中各承担单位或人员的表现将作为今后课题申报时考虑的重要因素。

  三、经费管理

  本项目课题经费由国家攻关计划拨款和课题承担单位自筹两部分构成。

  课题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严肃财经纪律  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等经费管理规定,设专人专帐对课题经费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能,按要求提供课题预算执行情况和有关财务资料。项目组织管理的公用经费由各课题承担单位分摊。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经费帐目进行检查。

  四、档案管理、验收及成果管理

  (一)档案管理

  各课题承担单位参照《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对各课题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方便验收和管理。

  (二)课题验收

  课题承担单位应在2007年9月(如果提前完成研究工作,此日期可以提前),提出课题验收的书面申请报告,报送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在接到课题的验收申请报告后,组织对课题进行验收。

  课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验收三种情况。

  课题验收结论由项目组织单位通知课题承担单位。需要复议和未通过验收的课题,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再未通过验收或未按要求进行验收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三年内不得再承担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立项的项目。

  (三)成果管理

  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课题承担单位应当申请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特别要积极申请和利用专利保护;非密成果应当按照《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发生技术转移时,应当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法》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手续;符合科学技术奖励条件的,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鼓励对攻关计划成果进行转让和转化。对成果转让和转化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等问题,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科技部《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进行密级评定或确认,并实施管理。

附件:1.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子课题任务书
            2.“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课题季度进展情况调查表



  版权所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管理:认监委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260777
邮箱:认监委信息中心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