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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
2002年4月9日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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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
2003年9月25日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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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
2004年11月8日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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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
2005年12月2日 于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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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
2007年1月23日 于北京
扎实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机制-采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时间:2008-01-28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加强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等CCC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是提高认证有效性,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省局党委把“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同列为“三个安全”,明确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扎实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完成整治工作目标。

  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特点以及我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情况,在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目标的同时,提出了整治重点。即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擅自出厂、销售;产品获证后不能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擅自改变获证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结构和设计;国家产品监督抽查、地方产品监督抽查以及认监委组织的专项监督抽查中问题突出;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

  二是实施四项具体措施。建立质量档案。摸清五类产品企业生产和分布情况,,建立质量档案。重点打击。对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及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基本杜绝无证生产、销售以及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违法现象。监督检查。对全省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主要商场、超市、专业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获证企业生产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关键元器件是否一致等,以确保获证企业生产条件1 0 0%符合强制性认证有关规定。强化后处理。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督促其限期落实整改;对不符合认证条件的企业予以关停;对两次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通报相关认证机构并要求其作出撤证、暂停证书等处理,真正把后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经过清查,家用电器、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等五大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了质量档案,重新确认了2 09 6 7张证书覆盖的2 6 6 8家企业l 0 0%符合认证生产条件,基本解决无证出厂、销售问题。产品质量稳步提升,五类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 3.9%,其中抽查大型企业产品合格率为1 0 0%,圆满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行政监管力度的加大,面对浙江生产企业量大面广、块状经济明显、市场因素活跃等特点,我们在监管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法制规范、制度保障等方面也暴露了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在监管制度、工作方法、监管能力等方面加以提升。今后,我们将把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主动融入到质量政策中去,组织实施咨询机构准入审批,推行认证全过程监管,实现行政监管和认证机构证后监管的无缝对接。发挥认证机构的作用,推行有效证书的符合性检查、暂停证书的跟踪检查和撤消、注销证书的执法检查,实现对认证证书有效性监管的全覆盖。组织实施对行政巡查、通报和查处制度,对撤消、注销认证证书进行生产认证产品的企业,以及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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