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8日
国家认监委成立以来,我们召开过两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第一次会议的主题是“建立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体系”,第二次会议的主题是“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这次会议主题确定为“总结、巩固、发展”,就是要在认证认可工作体系基本建立以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认清形势,将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的关系协调好,促进认证认可事业持续发展。刚才绍史副秘书长和长江局长分别代表国务院和质检总局作了重要讲话,既肯定了三年来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取得的成绩,又站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对进一步做好认证认可工作提出了要求。下面,我围绕会议主题,就如何落实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发展,讲几句意见。
一、 三年工作的基本回顾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实施统一管理以来的三年,是我国认证认可工作改革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成效最为显著的三年。三年工作可以用六句话来概括:体系基本建立,格局初步形成,工作有序开展,事业稳步发展,有效性逐步提高,影响日益增强。
(一) 国家认证认可体系基本建立
认证认可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建立适应国际通行规则、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新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工作机制。为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配合上级领导部门完成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认证认可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发布了一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证认可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二是报请质检总局批准了地方两句职责分工意见,初步建立了地方认证监督管理的组织体系。三是重新组建并调整了三个认可委员会及秘书处,实现了环境管理体系、有机食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可职能的统一,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认可工作体系。四十顺利实施了新的强制性产品制度,完成了国务院交予的人物。五是完成了对认证机构、认证咨询和培训机构的重新审批登记工作,组织了查处违法违规认证机构、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等重大专项整治行动。六是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稳步开展,组织了全国实验室资源调查及共享战略专题研究。七是食品和农产品认证稳步开展,并被国务院作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三绿工程”、“食品放心工程”和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此外,认证认可国际合作和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管理也取得了重要进展。第一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提出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国家认证认可工作体系的目标已经初步完成。
(二) 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国务院批准设立了“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已召开过三次工作会议,成员单位由成立时的18个单位增加到现在的22个。还有一些部门正在准备加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协商解决问题、协调工作步骤,提供了沟通和交流的渠道。与有关部门经过协商,将一些涉及国家安全、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产品纳入了强制性认证目录;与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信息产业部、质检总局、国信办、保密局、密码办等部委办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认可体系的通知》,在解决信息安全产品的重复检测、重复认证,提高检测认证水平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与农业部、商务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农产品认证认可工作体系实施意见》等多份有关农产品和食品认证的文件;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重新确认了26个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与有关部门协商推动了环保产品认证、环境标志认证、防爆电器认证、体育服务认证、森林认证,利用外贸发展基金支持农产品出口认证等项工作的开展,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SA 8000)认证对我国产业政策的影响,就我国广大出口企业如何看待SA 8000认证等方面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在刚刚召开的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上,各成员单位对三年来认证认可工作在增强行业管理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国务院汪洋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认证认可工作的部门分工与合作,找到了一条比较科学的办法,并把它制度化地坚持了下去,这为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快速发展从组织上奠定了基础”。
(三) 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年来,我们共起草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等40余件;受理、处理投诉案件170余起。对确定的12个行政审批项目建立了16个审批工作程序。建立了认证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制度。
为了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情况,组织了为期三个月的对部分指定产品的执法检查。各地认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万多人次,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4万余家。组织了对指定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指定认证机构8家,抽查936份档案,涉及414个企业,实地检查28个企业,检查指定检测机构40家,检查结果表明我国CCC认证的实施是规范、有效的。
清理整顿认证市场是认监委组建后确定的一项主要工作。从2002年开始,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业务的认证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和重新登记,三年共批准各类内资认证机构133家、内资分包机构5家、中外合资认证机构26家、境外认证机构设立的代表处22家、认证审核员培训机构33家、认证咨询机构753家;依法对10家境外认证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不予办理登记;对8家有严重违法违规的内资认证机构给予撤销资格处理;对7家认证机构(含1家外资认证机构)因存在较严重违规行为,分别给予暂停资格3至6个月的处罚。为提高认证的有效性,2003年组织了首次全国范围的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从9万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IS0 9000)认证的企业中抽查了717家,涉及境内认证机构51个、境外机构27个;2004年,又组织了对认证机构的自查自纠、档案抽查、满意度调查等三项监督活动,抽查各类认证档案6 702份、抽查企业现场573个,各认证机构经过自查自纠,主动撤销或暂停了96家不符合要求分支机构的认证资格;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对全国92家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质量进行了“顾客满意度测评”,收集信息141 114个、收回有效样本12 708份。2004年,还分别组织了对24家认证审核员培训机构,153家认证咨询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为摸清全国检测资源的现状,组织了全国首次跨行业、跨部门的实验室资源调查,涉及10余个领域的各类实验室17 000家,收集数据5 000万个,对15 676家实验室建立了相关数据库。利用实验室资源数据库,建立了网络查询系统,编辑出版了系列实验室名录。为加强检测市场的监督管理,在2004年,部署了对计量认证获证实验室和有关工作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抽取了147家实验室进行检查。对有关计量认证工作机构的检查也正在进行中。
为消除“禽流感”等疫情对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不利影响,保证出口产品质量,组织了对出口卫生注册登记企业“拉网检查”,逐一检查了近万家出口食品企业,注销了经检查不合格的2 585家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资格。2004年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11 225家,通过对外推荐获得国外政府注册的企业4 428家。美国“生物反恐法规”发布后,积极与FDA协调,使9 500家中国企业按时获得FDA注册。经过多年努力,促使美国于2004
年7月全面解除了对我国出13蘑菇罐头长达15年的自动扣留措施。
为提高农产品认证有效性,认监委在2004年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派出检查组53个,抽查农产品认证机构45个(其中境外机构5个)、获证企业216家,抽取样品195组,基本摸清了全国农产品认证的情况。
(四) 认证认可事业实现了稳步发展
强制性产品认证方面,认证产品从19大类132种产品增加到20大类139种产品;指定认证机构从最初的9家增加到12家;指定实验室从最初的68家发展到现在的115家;颁发CCC证书152 296张,其中国内产品140 504张、国外产品11 792张;获证企业32 108家,
其中国内企业29 939家、国外企业2 169家。
自愿性产品认证方面,经认监委批准可从事产品认证业务的认证机构有46家,颁发证书11 629张,获证企业5 226家。制订并下发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管理办法》。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管理体系认证方面,全国各类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共150 374份,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32 891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 849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 589份。国外认证机构在国内颁发的各类证书约为3万份。我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总数和获得各类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总数两项均为世界第一。
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管理方面,颁发计量认证证书z万多张,对263家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授权;认可实验室1 707个、考核认可检查机构25个、能力验证提供者4个;公布可承担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188家,室内装饰装修建材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机构85家,出入境检验检疫转基因检测资格实睑室27家,接受获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实验室备案10家。承担“全国检测资源状况及共享战略研究”课题的前朗调研报告已经完成。
国家认监委是国际电工产品测试证书互认体系(IECEE-CB)的中国主管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中国国家认证机构(NCB)名义参加,下属16个CB实验室对12类产品出具的检测证书可以取得IECEE—CB体系中的40多个成员国的承认,大大方便了国际贸易。
机构认可和人员培训注册方面,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内资认证机构133家,其中已通过认可的各类认证机构有99家,有30多家还未获得认可(其主要原因是原来由国家环保总局管理的部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刚移交认监委管理较晚,对这些机构的认可工作正在进行中)。已通过认可的培训机构3l家。各类注册审核员69 090人,注册实验室评审员2 114人,注册检查机构评审员88人。
科技标准与信息化方面,经中编办批准,认监委成立了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建立了认证认可标准体系,制定国家标准4项,启动国家标准立项申请10项;建立了检验检疫标准体系,三年来共组织审定检验检疫行业标准551项、累计报批发布593项。利用统一的网络平台,建成了政务内网,与总局内网实现了互联互通;开通了认证认可工作网站,开发了实验室资源调查系统,实现了CCC标志发放等业务的网上申请和审批,信息查询系统也陆续建成,目前已经开通了CCC证书、CCC标志的网上查询、食品卫生注册企业网上查询等多个面向社会的公开查询系统,对促进地方认证执法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增强工作透明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国际合作方面,认监委代表国家与4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长效磋商机制或双边合作关系,与27个国家的34个政府机构或认可认证机构签署了42个双边合作协议或合作谅解备忘录。代表国家参加了主要的国际认证认可组织。举办或指导下属单位承办了第66届国际电工委员会大会等一系列国际会议。按照CEPA所确定的原则,与香港、澳门在认证认可等方面开展了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有效合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举办了以“CEPA与认证认可’’为主题的宣传推动活动。组团参加了国际或区域性认证认可活动,进一步巩固了中国在多个国际组织管理决策层的地位,增强了我国对相关组织未来发展方向的影响力。
(五) 认证有效性逐步提高
经过三年持续的整顿规范认证市场和狠抓质量建设,认证质量及有效性稳步提高。2003年,认监委组织了认证有效性调查,抽查了717家企业,合格的有605家,占抽查总数的84%,表明我国多数认证机构的认证运作基本规范,认证质量是好的。2004年,我们对全国92家认证机构从事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质量组织了一次“顾客满意度测评”(通过对涉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的12 399家获证组织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认证机构的综合“顾客满意度”指数为82.3,“服务质量”指数为82.6。这组数据表明获证企业对认证机构的服务质量持肯定态度,是基本满意的。调查结果还显示,多数企业在选择认证机构时,优先选择的是名牌认证机构或有专长的认证机构,93%的企业表示申请认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管理水平。这说明我国广大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对认证需求趋于理性和务实,盲目“追风”和纯商业目的认证行为逐步减少。
(六) 认证认可国内外影响日益增强
认证认可的作用日益显现并越来越受到重视,成为国家层面的一项重要工作。认证认可工作写入了2003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多处提出要开展质量认证和参与国际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被纳入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在正在报批的《铁路运输安全条例》中,也将认证认可制度作为规范市场手段纳入其中。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管理方式,积极引进认证制度,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改为第三方认证。地方各级政府运用认证认可的积极性也显著增强,一些省市或地区还专门成立了认证认可工作协调小组,推动当地认证工作的开展,一些管理部门将相关统计数据作为衡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众多的商业企业在采购商品时。把企业及其产品是否拥有相关认证证书作为优先条件,一些知名商场开始不销售无认证证书的产品,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把通过认证的产品作为首选。
中国政府改革认证认可管理体制和规范认证市场的举动,引起了国际认证认可界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美国、日本、韩国等媒体进行了大量客观的报道。美国质量协会评价:“中国统一认证认可工作的效率在国际上罕见”。我国认证制度和认证结果逐步为国际社会认可,越南政府与我国政府签订协议,对我国摩托车产品凭CCC认证证书直接通关;巴基斯坦政府引入我国统一的认可制度,在认监委的帮助下,正在建立本国的认证认可体系;泰国将派代表团专程来华研究借鉴我国实施认证认可管理体制的经验。国际上30多个国家的认可机构承认经我国认可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发出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等效性。经过三年努力,吴仪副总理在认监委成立时提出的“认证认可不仅在国内有权威,在国际上也要有声誉”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二、 三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三年来,认证认可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首先归功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是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决定改革我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体制,彻底消除政出多门、内外不一、重复认证、重复收费的弊端,为人世后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认证认可工作遇到困难的时候,党和国家领导人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朱镕基总理曾关切地说:“听说两个委员会(指认监委和标准委)工作很困难,再难也要统起来。”吴仪副总理对认证认可工作一直非常关心,多次亲自听取工作汇报并作重要指示。为了使认监委能够依法开展工作,国务院领导批准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决定》。《认证认可条例》从立法列项到公布施行,前后仅用了一年半左右的时间。所有这些,有效地保证了认证认可工作沿着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快速发展。
三年来,我们的工作每取得一些成绩,都离不开国务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们有一个很好的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给予了很多的支持和配合。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的重要时刻,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急事急办,及时批复了有关CCC的收费管理办法,为我们完成兑现我国入世承诺的有关工作创造了条件;在整顿认证市场的时候,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门积极支持,共同发布对各种认证从业机构重新审批登记等文件,使这一工作有了充足的依据,公安部和工商总局协助认监委查处违法违规机构和人员,经过三年持续整治,我国认证市场秩序开始逐步好转。在《认证认可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有关部门以国家利益为重,积极参与并献计献策,使《认证认可条例》得以顺利出台。
三年的工作成绩也是地方两局、认证机构及认证咨询、培训机构、检测检查机构和广大企业等积极支持、密切合作的结果。地方两局在认监委统一组织下积极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强制性产品认汪企业摸底调查、宣传推动及执法检查、认证咨询机构初审把关、实验室资源调查、认证市场整顿、认证有效性调查等10多项工作。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又正当“非典”期间,大家克服重重困难,付出了辛勤劳动,按期完成了任务。认证及认证咨询、培训机构、检测检查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强化自身建设,严格行为规范,提高服务质量。政府办事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踊跃申请管理体系认证,自觉加压,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还有许多关心认证认可事、啦的同志们,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为规范认证秩序作出了积极贡献。
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认监委对国务院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地方两局给予的积极配合,对认证机构和认证培训、咨询机构、检测检查机构,以及广大获证企事业单位给予的支持,表示深深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三年来,我们围绕建立国家认证认可工作体系的工作目标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
第一,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认证认可工作中的问题。回想认监委成立之初,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IEI的工作格局没有完全打破,法律法规不完备,思想认识上的统一还没有完全到位,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困难重重。但是在困难面前,我们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们都深深地认识到,认证认可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我们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决策的信念不动摇,对认证认可在推动质量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积极作用的信心不动摇.
紧紧抓住对外开放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机遇,坚持不争论、不气馁、不拘泥于实现方式,不被具体问题束缚手脚,坚定不移地把推动认证认可改革和发展作为工作目标,牢固地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和工作大局,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方法,坚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前进中的问题。通过三年的实践,实现了思想认识上的统一、工作步骤上的一致、完善了法律法规和建立了工作制度及新的工作机制。
第二,坚持重点突破,用以点带面的方式实现认证认可工作的全面发展。区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是矛盾论的一个重要观点。工作之初,百业待兴,我们坚持抓主要矛盾,在体系筹划上,提出了建立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体系的目标,确定了“三步走”的方针;在具体工作中,把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建立集中统一的认可制度、清理整顿认证市场和推动国际合作这四个方面作为“突破口”,积极利用部际联席会议这一平台,与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面对面地进行协商。主要矛盾的解决和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了其他工作,尤其是农产品认证和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取得重要进展。
第三,争取各方面支持,营造认证认可发展的良好环境。认证认可工作是一门跨行业和跨部门的技术性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和注意发挥各有关方面的作用,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技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此我们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本着相互尊重、协商共事的态度,在政策拟定、起草规范规则和机构审批等各个方面注意充分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请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担任三个认可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下属技术委员会中注意吸收有关行业、部门的专家参加;在具体i作中,我们尽可能多地联合有关方面共同开展工作。地方两局作为《认证认可条例》中确定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我们充分信任,明确授权,及时指导。对认证机构及其认证培训和咨询机构、检测检查机构,我们既注重监管,又热心扶持,鼓励他们做优做强。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争取了社会各界对认证认可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认证认可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发展环境。
第四,坚持依法行政。促进认证认可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政府部门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规范约束之下。认证认可工作也必须全面纳入法制轨道,不断探索推进认证认可依法行政的新路子和新方法。加强立法工作,使认证认可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严格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使认证认可工作在法制的规范下良好运行,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第五,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认证认可工作活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促进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三年里,我们没有因为认证认可本身就是一项新生事物,而放松对创新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致力于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根据国际认证认可工作的发展和自身认证认可工作实践的要求,不断调整工作重点和思路。三年的实践,使我们对认证认可工作的认识,与三年前相比有了质的飞跃;认证认可工作体系的内容,与三年前相比更加丰富和完善,认证认可工作在创新中得到了发展。
以上五条体会,同时也是我们开展认证认可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原则和方法,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要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在总结工作体会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认证质量不高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认证的声誉。我国质量管理体系发证数量和获证企业数量都位居世界第一,但认证质量不高,认证有效性差的问题还相当严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体系认证及食品和农产品认证等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三乱”问题:一是乱收费,虽然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但为争抢客户而相旦墟价;二是乱评审,不按照规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不按照规定进行工厂审查或产品检测,评审时“走过场”;三是乱发证,与乱收费和乱评审直接关联,为迎合某些企业为认证而认证,降低标准、缩短工作周期,把发证作为利益交换的工具,损坏了认证证书作为“质量保证书”的信誉。甚至有买证卖证的现象。虽然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在近三年来已有所遏制,但影响之坏,直接损害了我国认证的国际形象。
二是认证认可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待提高。我国现有认证评审员、检查员和认可审核员资格的从业人员7万多人,也为其他国家之最,但是与之相比,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却相差甚远。一些认证人员利用审查、发证、检查等机会,向企业索要好处,收取礼品,一旦不能满足个人欲望甚至以扣发证书、多开“不符合项”或不予通过检查相要挟。认证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差,是难以肩负起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质量评价重任的。
三是认证及咨询、培训机构和检测机构的行为不规范。近几年随着认证需求逐渐增多,认证市场不断扩大,出现了一种怪现象,那就是认证需求越来越大,但认证评审却由严变松,质量下降、有效性差。一些根本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也同样能拿到ISO 9000认证证书,这既是对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本身的讽刺,也是对优秀企业的间接伤害。认证培训广告满天飞,培训走过场,培训考试变相“作弊”或有意“给分”。咨询机构、培训机构四处活动拉客户,为了拉到客户,采取贬低其他组织,抬高自己的手段而引起企业很大反感。一些检测机构不讲科学、不讲诚信,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假报告”、“人情报告”、“关系报告”。在CCC样品检测中,一些检测机构严重违反公正性原则,给钱给好处就先检测、先出报告,不给钱不给好处就往后放,有的甚至与企业和代理机构串通一气,用买别人的产品当样品进行检测并出报告,致使一些贴有CCC标志的产品并不符合标准要求,我国检测市场面临着信誉危机。
四是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一是组织不落实,一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至今还没有设立专门机构,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机构的力量更加薄弱,主动开展工作不够。二是制度不落实,认证机构自律机制、市场退出和淘汰机制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监管手段单一,“不会监督”和“不善于监督”的问题比较突出,存在“一管就死、不管则乱”现象。三是计划性不强、信息沟通不够,认监委机关部署工作任务多采取“一事一办”的方式,缺少计划性;地方两局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获证企业的信息不能准确掌握,工作被动,此外地方两局认证监管工作经费不足,也是影响监管工作开展的原因之一。 五是战略规划及前瞻性研究不够。我国认证认可理论和技术基本上处于摹仿和参照国外做法的阶段,虽然我们在工作中注意了既要符合国际标准,又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来制定我国的认证认可体系,但对如何符合国情的理论研究不够,缺乏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调研。
国家认监委机关及认可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也急需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以上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国务院汪洋副秘书长在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上指出,认证认可工作的权威,不仅需要国务院文件给的“权”,还要有自身工作树立的“威”,得到权威是对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的评价,更需要以更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来保持。我们的工作目标不仅是在认证数量上世界第一,而且一定要有信心和决心在认证工作质量上,认证有效性上争创世界第一。
三、 今后工作的重点
四、
经过三年努力,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已经跃上了一个新的发展平台。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注重使认证认可工作更好地为产业和行业管理服务,在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方面发挥作用,更加注重努力解决认证数量与质量问题,实现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并举,更加注重抓好依法行政和开拓创新,加强科技和标准化等基础工作,促进认证认可事业持续协调发展。今后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 适应国家经济工作重点的需要。确定认证认可工作的着力点
认证认可是工业化国家实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具有基础性作用的管理手段。在沿着党的十六大确定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前进的过程中,认证认可只有被深刻认识并广泛运用发挥功能,认证认可本身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为此,要努力使认证认可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使认证认可与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相协调,使认证认可与转变行政管理方式相协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密切配合国家可持续性发展战略,使认证认可更多地融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贸易政策之中;二是抓住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机遇,推动有关主管部门积极用认证认可手段和成果实现行业管理;三是发挥认证认可在推进以质取胜,提高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从源头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保护人身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等作用;四是积极发挥认证认可在消除技术障碍,解决重复检验检测和不合理的行政许可,减少企业负担,实现“一个标准、一次评价、一个证书、全国通行”等方面作用;五是要进一步加大认证认可的宣传和知识普及,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事业管理人员对认证认可工作的认识,面向广大消费者加强CCC认证和其他认证制度的宣传,使认证制度更加贴近消费需求。为此,必须大力加强政策理论的研究,加强中长期发展战略的研究,加强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作用的研究,认真分析和研究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产业行业管理状况,及时地调整、完善认证认可工作机制和方法,为社会各界利用认证认可成果提供方便。
(二) 围绕建立自律规范,加强监管机制
认证、认可机构属于社会中介组织,主要通过智力资源和检测技术资源提供质量评价、检测报告等服务,与其他行业、部门或系统相比具有明显的特殊性。解决认证数量与认证质量关系问题,实现行风建设好转,树立我国认证的新形象,需要认证、认可机构与政府认证认可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
认证、认可机构是认证市场的主体,是发展认证认可事业的关键要素,也是认证市场环境的直接受益者,我国认证认可的信誉主要取决于他们。为此,要积极探索和勇于实践进一步规范认证认可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等的有效实现形式。一是围绕宣传贯彻《认证认可条例》,强化认证、认可机构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执行《条例》确定的“客观独立、公正公平、诚实信用’’行为规范的自觉性。二是建立认证行业诚信体系、认证及相关机构评价体系和自我监管体系等三个体系,建立认证行业诚信体系,制定保护认证及相关机构利益、规范机构及人员行为、自动退出和惩罚不诚信者的规则,建立机构诚信档案,按照管、促、帮、扶并举的方针,引导和鼓励机构不断创品牌、树信誉,做优做强;建立认证及相关机构的评价体系,制定评级分等标准,综合运用量化测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监督结果、认可机构认可结果和同行评审,参照国际通用的等级符号对机构资信状况进行标记,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自我监管体系,2005年要成立认证认可行业协会,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规范,在有条件的省、市开展聘请认证认可义务监督员的试点工作。三是提高认证认可从业人员的“准人”门槛,提升认证认可行业人员素质,加大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的力度,严格实行考试考核,加强职业纪律教育和行风建设。四是改进审批方式和日常监管制度,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及行政审批的程序规定办理审查、批准的同时对认证及相关机构的设立审批实行公示和专家参与评审制度;建立认证、认可机构的定期报告制度,有效运甩《条例》授予的同行评议、征求意见、抽查、询问、调查、告诫等职权实施监督,积极研究建立获证企业、获证产品在营业地认证监管部门年度备案制度。五是加强和创新认可体系的评价和监督方式,增强认可评价和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认可对认证能力评价和监督的实施。
(三) 全面推动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制化
《认证认可条例》公布实施一年来,通过宣传贯彻,我们在依法行政上迈出了重大步伐,但贯彻落实《条例》,促进依法行政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要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认证认可法规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合格评定法》的立法调研工作,争取早日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加快涉及认证、认可、实验室管理等工作领域的部门规章的制定步伐,创造有利于工作发展的法制环境。要加强和改善认证认可行政执法,重点加强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认证认可知识、《条例》解释、认证违法行为认定、违法处罚尺度、认证市场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指导,解决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强对认证认可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努力落实用三年时间对地方认证监督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的工作目标。要强化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管理、监督,认监委对省级认证监管部门、省级认证监管部门对下属机构要建立定期检查、汇报、重大事项上报等工作制度,要严肃纪律,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四) 加强认证认可科技和标准化建设
认证认可技术属于软科学范畴,体现着多门类、多学科的先进管理技术。当前,伴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管理科学的日益丰富,国际认证认可理论技术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需要我们切实加强科技和标准化等基础行工作。要加强对认证认可基础理论、认证技术的研究,针对不同领域推出多种形式的认证基本规范、规则,不断创新出新的认证模式;要组织制定认证认可“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影响认证认可工作发展的重大课题,组织力量加强重点课题的攻关;增加科技投入,建立吸引、保留和合理发挥人才特长的工作机制,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要建立和完善认证认可标准体系。2005年,要基本完成各层次核心标准的制定工作。紧密跟踪国际认证认可准发展动向,及时转化国际认证认可标准,积极研究制定我国自有的认证认可标准,争取被国际标准认同采纳,通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认证认可活动。要完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为检验检疫工作服务。
要强化认证认可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务公开和网上办公,为执法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充足的信息支持。进一步完善强制性认证标志申请、注册人员申请、食品卫生注册等一系列网上申办系统,建立统一的认证认可信息化平台。
(五) 健全组织机构,发挥各方面的作用
建立纵向贯通和横向协调的组织机制,是开展认证认可工作的基础。通过三年建设,认证认可组织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并发挥了作用。但还不尽完善,必须进一步健全组织,提高效能。
1.要健全国家认监委与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纵向贯通的工作机制,保证上下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2005年,要在强化纵向贯通机制上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认证认可条例》等要求,在原有地方两局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认证监管工作,使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在工作安排上有更大的主动性;二是与总局协调,分期分批在省、地两局设立认证监管工作处,并充实人员;三是按照责权一致、简化程序的原则,逐步将咨询机构和内审员培训机构的审批、强制性认证产品免办审批等交由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实施;四是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渠道,建立地方两局的工作协调机制,合理利用监管资源和实现共享;五是改进认监委机关的工作作风,按照工作计划统筹部署和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数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
2.要改进国家认监委与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行业组织横向协调的工作机制。巩固三年来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取得的积极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务院汪洋副秘书长提出的“寻求共识、寻求最佳的办法和方案”的平台作用。提高认证认可共同实施的效果:一是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树立超前意识,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在有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产业贸易政策时,积极主动提出建议;二是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改变目前的工作方式、手段单一
的做法,根据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和需求,提出针对不同行业的工作方案,使各部门的管理需求融入认证规范规则,使认证结果为政府管理服务;三是增强工作的协调性,有关认证认可工作部署,要尽可能多地听取各部门的意见,整顿规范认证市场和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尽可能多地争取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四是增强工作的广泛性,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的沟通协调,使认证认可在推动地方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作用。
(六)积极推动认证认可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1.进一步巩固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2005年开始对列入第一批目录内产品实施全面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尚未申请认证、送检样品与生产产品不一致、假冒CCC标志、逃避认证和执法检查等问题。要调整指定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的布局,方便企业办理认证。要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人员的管理,对工厂审查员实施统一的注册制度。根据企业诚信和产品质量,要进一步研究改进CCC申请、评审和产品检测的方式。
2.大力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要积极推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工作。按照认监委、信息产业部、质检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认可体系的通知》精神,加快建立起统一、规范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认可体系。积极开拓认证新领域,加快玩具产品认证、体育服务认证、文教用品、交通产品、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防爆电器、建筑扣件等产品认证工作。要开展运用产品认证手段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实施的试点工作。
3.加强实验室资质管理工作。推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加强检查机构和实验室资质管理工作,根据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通过建立动态化的资质管理机制和开展能力建设等方式,实现对实验窒的有效管理。要规范检测市场,使检测机构行为公正、手段科学、结果准确、服务有效,创造检测机构公平竞争的环境。
根据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精神,质检总局党组决定将建立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协调工作交认监委负责。认监委要按时完成全国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的专项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意见,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要继续抓紧抓好“全国检测资源状况及共享战略研究”课题工作,并按时完成课题任务。要结合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食品中蛋白质测定、人造板中甲醛测定等能力验证活动,切实提高实验室技术水平。
4.加大推动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的力度。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要求,加强对农产品和食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继续组织实施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认证机构进行整改。要抓紧食品质量认证、良婢、农业规范认证、花卉认证等规范、规则的制定工作。要丰动协调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落实对农产品和食品认证的政策优惠,扶持经过认证的优质农产品和食品扩大出口。
5.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注册工作。要按照中央确定的“促进出15,调控进13”的要求,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 生注册登记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出13食品原料生产的源头管理,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对出15食品生产企业的“分类”管理。继续推行HACCP认证,重点组织好对美、欧、日、韩、拉美等国(地区)出13食品企业注册的推荐工作。开展对进出口化妆品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加强出15 El用陶瓷质量许可及输美日用陶瓷认证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国外食品生产企业的注册工作,为国家对外经贸战略服务。
6.加强国际合作。在制定国际标准、协调各国合格评定程序和做法上,认证认可是最具国际化的领域,可以这样说,国际合作是中国认证认可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不断加强认证认可国际合作的力度,与主要贸易国家和认证制度实施较好的国家建立起长效的合作机制,争取合格评定结果的相互承认。要提高深入参与认证认可国际合作的能力和有效性,争取更多地参加到政策、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的制定进程中,维护国家利益和我国知识产权。加强对认证认可国际发展动态及趋势的战略研究,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国际认证认可工作信息。要积极参与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推动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国际化。
同志们,我国的认证认可工作经过三年改革和发展,已经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总结过去,巩固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认证认可新的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期待,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认证认可战线上同志们的期盼。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再接再厉,乘胜前进,谱写认证认可事业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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