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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
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
2002年4月9日 于北京
第二届
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
2003年9月25日 于北京
第三届
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
2004年11月8日 于北京
第四届
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
2005年12月2日 于武汉
第五届
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
2007年1月23日 于北京
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在第四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时间:2008-01-22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2005年12月4日)

  第四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开了3天,开得非常好。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家认监委党组对会议情况做一个小结。

  这次会上,长江局长传达了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做好新时期认证认可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老主任凤清会长饱含深情、敞开心扉谈了自己担任国家认监委主任几年来的体会和感受。我代表国家认监委作了工作报告。6个局的同志围绕加强监管、开拓创新、增强认证有效性等介绍了经验和做法,还有一些局向大会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代表们围绕长江、凤清同志的重要讲话、国家认监委的工作报告和认证认可“十一五”规划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

  这次会议是国家认监委成立以来,第一次把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安排在京外召开。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了会务工作,湖北局党组高度重视,调动了全局力量做好会议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在各个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协助。会议还安排参观了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使大家对认证认可工作的作用有了具体的感受和体会。

  一、会议的主要收获

  与会代表对这次会议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普遍认为这次会议有以下3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新时期发展的动员会。通过回顾和总结,大家一致认识到,这次会议是在国家“十五”规划与“十一五”规划相衔接的重要时期,认证认可完成“三步走”第二步发展目标并向第三步发展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的全国性会议,意义重大,作用深远,对于新时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认证认可工作新的更大发展,更加有效地发挥认证认可作用,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长江局长、凤清会长对认证认可工作提出了新的期望和要求,代表们认为这是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十一五”期间认证认可工作特别是2006年的工作,做了非常重要的动员。

  二是规范工作的研讨会。会议贯彻了“规范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这一主题。在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事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提出2006年“五个一”的工作思路和未来5年认证认可事业发展规划等方面,都紧扣这一工作主题,突出了面向实际、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认证认可工作可持续等重要内容。这是一次深化认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研讨会。

  三是发挥作用的部署会。.本次会议自始至终都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服务国民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度,认真谋划认证认可事业的发展。代表们紧密结合认证认可行业特点,对如何更好地发挥认证认可的作用、如何强化监管和提高认证有效性、如何扩大认证认可国际国内的影响等方面建言献策,使“规范认证认可工作,发挥突出作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会议分析了中国认证认可事业面临的形势,确定了认证认可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部署了2006年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通过认真学习领导讲话和会议讨论交流,代表们普遍感到,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收获较大。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一是清楚了今后工作应怎么干。大家普遍感到,对当前面临的形势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而且对未来5年和2006年认证认可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也有了深入了解,明确了今后特别是2006年应该干什么、怎么干。

  二是清楚了如何主动创新去干。通过聆听领导指示,大家明确了“十一五”期间认证认可工作的主要思路,明确了2006年的工作重点。通过经验交流和分组讨论,也学习到了其他单位开拓创新的新鲜经验和好的做法,拓宽TT作思路,明确了要以主动创新精神去干。

  三是对干好认证认可工作充满信心。代表们普遍感到,国际认证认可事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中国的认证认可工作也正处于最有利的发展时期。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这一工作非常重视,各部门对这一工作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认证认可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各级地方政府和广大企业推动认证认可工作越来越自觉,这对我们做好“十一五”时期的认证认可工作是一个宝贵的机遇。长江局长几次谈到,“认证认可工作是不进则退,需要不停地推,不断地推”。只要我们不自满、不停步,聚精会神干事业,一心一意图发展,就一定能够开创事业的新局面,作出更大的成绩。

  代表们还围绕贯彻落实认证认可“十一五”规划,做好2006年工作,加强上下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许多意见和建议非常中肯,富有建设性。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进行整理归纳,回去以后很好地研究,做好落实工作。

  二、关于“规范工作、提高有效性”的问题

  结合会议中大家提出的问题,也结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想重点就几个问题在这里再强调一下。

  “提高认证有效性”是本次会议的主题,也是会议讨论的热点,大家一致认为,把“规范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主题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完全正确的。这个问题我在前面的工作报告中已经讲过一些,在这里我想再谈一些意见。

  第一,认证有效性不高是目前认证认可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任何事物在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存在不同的矛盾。认证认可工作经过战略发展“三步走”的前两步,到第三阶段要进入国际认证认可的先进行列。这个目标需要我们长时期去为之努力奋斗,我们现在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经济社会发展对认证认可工作的要求与认证认可工作质量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认证有效性的问题。这个矛盾是会长期存在的,在我们完成了前两步的任务之后,在第三步阶段,这一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因此我们需要用主要精力去抓、去解决。根据这个基本判断,认监委党组将“规范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要方向。在本次会议上也成为代表们的共识。

  规范工作是方法和手段,提高认证有效性是目的。认证认可工作有效性的具体表现,应该是认证工作规范有序、认证证书真实可信、认证结果社会公信。提高认证有效性涉及到与认证认可工作有关的各个方面,其中既包括以认证机构为主要代表的相关从业机构,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也包括监管部门、认可机构、行业组织。但我们感觉到,应该紧紧抓住的重点环节应当是认证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这是保证认证有效性的关键部分。

  第二。“规范工作”首先要做到法律职责履行到位。这也是大家谈得非常多的问题,要提高认证有效性,首先要求从事认证认可工作的所有机构和人员要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经济主体依照.法律开展活动,也必须依法承担责任,认证认可行业同样如此。各类机构在认证认可活动中承担不同的角色,也必须为自身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目前履行职责和承担责任的情况看,我们认为有缺位,也有越位,目前主要是缺位。法制观念不强,是目前各类机构在工作中“缺位”和“越位”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造成机构和人员责任淡化的主要原因。工作“缺位”,就是该做的不做,该管的不管,也表现在有困难、有难度、矛盾集中的事情不作为,有认证从业机构的不作为,也有政府相关部门行政监管方面的不作为。工作的“越位”,就是在一种趋利的心态的支持下争着做有利益的事情、容易做的事情,或者是可以很快见到短期效益的事情,破坏了从业机构之间合理的法律关系,破坏了应有的工作运行模式,这是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也是与认证认可行业的整体利益是相悖的。

  法律责任到位,首先要求从事认证认可工作的各类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特别是按照《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来履行好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要始终如一地把学好《条例》、研究《条例》、落实《条例》,贯彻到我们具体的工作中去。因为,认证认可发展的历史,本身就是严格按照规则开展工作的历史。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逐步完善和成熟的环境中,要提高认证有效性,要树立中国认证认可的品牌和形象,就必须更加严格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去开展工作,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坚定的态度,丝毫不能动摇。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国认证认可的工作机制、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体系已基本搭建起来,今后要把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放到突出位置来抓,不仅要做到“有法可依”,而且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这四句话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把这些法制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第三,认证机构是提高认证有效性的主体。认证机构是规范运作的关键环节,是体现和落实规范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的主体,也是当前需要重点抓的突出环节。我们从各个方面采取的措施很多:每年进行各种专项监督抽查、档案稽查,从最终的产品来检查。这些措施应该说都是外因,提高认证有效性最终要落实到认证机构。目前不同认证机构、不同认证人员、不同认证活动之间差异很大。有许多认真负责的认证机构,也有许多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认证人员,有许多为认证组织带来有效价值的认证活动。但也存在一些不负责任的认证机构,一些技术低劣、行为恶劣的认证人员,甚至于用违法违规的认证活动制造了相当数量质量低劣的认证结果。认证证书的管理也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每年都有大量的认证证书被  暂停、撤销或注销,仍有大量的无效证书在使用,这些认证证书所表达的产品和管理的状况与实际状况相去甚远,严重影响了认证认可工作的社会形象。认证机构对这些证书的回收没有有力的手段,也成为监管工作中容易被忽视的“死角”。

  有的认证机构因为市场和收益的压力放弃了必要的工作原则,放弃了对从业人员的有效管理,甚至有些认证机构直接参与弄虚作假。不管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都与本身管理不严、管理不善有直接的关系。目前对认证机构,我们要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分析原因,分析其内部管理的问题,二是加强外部引导。

  从内部管理看,目前,中国大部分认证机构的属性是企业性质,对赢利的期望远大于对认证有效性的期望。一些机构经营不善,经济压力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认证机构内部存在着舍弃质量追求利益的原动力,没有足够的实力来支持其考虑认证工作的长远发展,短期的利益成了机构运行中特别是现阶段追求的目标。在内部分配机制上,一些认证机构倾向于认证合同的数量、现场审核工作的数量,而没有建立倾向于工作质量的机制,必然导致工作质量下降。认证机构必须为自己的认证结果负起责任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签约检测实验室的管理。

  从外部引导方面,多年来一直把发放证书的数量作为衡量机构实力甚至优劣的主要指标,尤其是按规模和颁证数量对认证机构进行排名的做法,使认证机构形成了追求数量的惯性。从2004年开始,我们不再搞按照证书数量来进行排名,而开始按通过社会调查的认证档案稽查的评价结果和顾客满意度进行排名,直接向机构的服务对象进行调查,了解对认证机构的评价和满意度。

  当前,一方面,认证认可工作处在一个宏观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作为整个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市场经济中消极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少数认证机构在成立之初就是以逐利为主要目标,在运行过程中因为规模和品牌的限制使得其经营非常困难,再遇到客户的不正当要求时,就不顾原则地妥协让步,以加快认证速度、降低认证要求作为吸引客户、扩大市场份额的手段。另一方面,我们决不能因为客观环境的影响就动摇维护认证认可整体形象的决心和信心,要下大力量打击和消除危害认证认可行业健康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调动和发挥市场经济中的积极因素和积极成分,应对市场经济中的消极因素和消极成分,使中国认证认可事业更加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提高认证有效性需要整个行业的合力。在目前认证机构还没有形成自觉的自我约束机制的条件下,更加需要整个行业形成合力来提高认证有效性。在大会开幕式上,长江局长和凤清会长的讲话以及会议的主题报告,都谈到要从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完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体系。

  行业自律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约束经济主体行为的有效方法。行业自律机制可以弥补行政监管的不足,在某些环节和问题上,会比行政监管更深入、更细致。认证认可协会既要做好行政监管的有力助手,又要积极建立与行政监管有别的、具有行业组织特点的行业自律机制,为此认证认可协会成立之初就把这些目标作为协会将来主要开展工作的方向,通过制定行业公约等方法,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上建立比法律法规更为严格的约束机制;按照行业会员的共同意志对某些涉嫌违规行为做更加深入细致的核查;根据行业会员的共同意志,对危害行业发展的行为采取有别于行政处罚的一系列措施。认证认可协会既要为会员提供服务,也要在现阶段把约束会员行为,提高认证有效性当作主要的工作方向来抓。湖北省认证认可协会建立的履约保证金制度,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其他地方也都有很多积极的尝试。我们想关键的问题是怎么样积累经验、总结经验,把一些好的做法和真正有利于提高认证有效性的办法,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

  价格问题是当前自愿性认证领域的关键问题。一些没有能力提高认证质量、树立认证品牌的机构,往往通过“打价格战”的方法,用低价竞争去争取市场空间。低价取得合同后,就用减少审核人员和时El、简化认证流程、弄虚作假等方法来降低成本。这是一种恶性循环,结果是牺牲了认证的有效性,牺牲了认证行业的整体形象。所以,低价竞争方面的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为困扰认证行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这个问题也需要协会积极研究。

  认可是保障认证行业竞争主体——认证机构技术能力的主要手段,对认证机构的工作起着调节指导的作用。认可机构要以提高认证有效性来审视自己的工作。对自我管理能力强、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完善、人员能力比较强的机构,要从程序、技术上进一步予以正确指导,帮助其在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对自我管理能力弱、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人员能力比较弱的机构,要在专业领域的扩展、日常监督等环节进行更加严格的控制和纠正。认可机构还要注意研究和考虑到:一是国际上的认可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给中国认可机构带来的压力。在国内认证市场,确实存在比较迷信国外的认可机构的现象,但国外的认可机构不一定做的比我们强、比我们好,而机构之间的竞争如果处理不好,带来的危害会更大,这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注意的问题。二是认证的专业领域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认可机构的专业能力也需要很快适应发展的要求。三是我们现在批准从业的140余家认证机构,并没有全部获得认可,现在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大约是110家。要发挥认可的约束作用,在行政批准和认可这两项工作不光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还有管理层面的问题,二者如何结合和处理,这些问题都要认真研究。

  过去的实践表明:以新闻媒体、认证从业人员和认证的客户为主体的社会各界对认证活动的监督,为规范认证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监管机制还没有完全到位,或者运行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示出来前,通过舆论监督而揭露和查处的一些案件,也暴露出来行业的一些问题。目前已有50多家认证机构被暂停和撤销,处理了36家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我们已将处理情况在认监委网站上对社会进行公布。即使这样,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同志认为,处理的力度和影响还不够。下一步我们还要认真研究市场退出机制方面的问题。

  对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各级领导要有充分估计和清醒认识,提高认证有效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我们必须树立长期艰苦工作的思想意识,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既要坚决果断地治标,处理眼前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又要积极主动地治本,通过改革的方法解决一些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通报国家认监委有关工作情况

  国家认监委肩负着对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监督、综合协调和对各级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进行工作和业务指导的职责。从认证认可行风调研、工作调研和代表们昨天讨论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有代表反映,目前有的企业、部分认证机构和执法部门对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的界定不是很明确,还有的在答复地方的咨询时,出现不一致:委机关内部一个部门与另一部门答复不一致,口头答复与书面答复不一致,同一部门前后答复也出现不一致;工作程序比较繁琐,对地方局的请示、询问要层层报批,周期比较长;个别同志服务意识不强,接到市、县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咨询电话,答复只接受省局咨询;有时布置工作任务,缺乏统筹规划等;各个部门发文多且时间集中、要求也急,造成基层同志难以应付等问题。有些问题在2004年的工作会上,同志们已经提出来了,2005年我们已经着手解决,有些已取得一定效果,但是这些工作需要我们长抓不懈。

  2004年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确定的2005年要重点抓好的10项工作,目前已经基本落实,效果不错。通过总局下发文件明确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职责,下放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审批权的工作,开展了认证认可战略研究和对西部地区认证机构的帮促帮扶等工作都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些在工作报告中已经做了介绍,这里重点介绍其他几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国家认监委内部工作程序的理顺问题。根据业务性质、监管程序、内部制约和业务改革等因素,我们把一些工作程序进行了调整,把审批权和监督权分开。认证监管部专门成立了监管处,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认可部原来的两个处.都是既负责审批又负责监管,现在调整为一个处负责审批,一个处负责监管;对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结合“三定方案”进行了重新划分,这项工作已经进行完毕。针对不断推出的一些新的认证制度,在规范管理制度方面,充分协商和协调各有关方面,广泛听取意见,协调运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上次会的意见,2005年全年国家认监委的工作计划、宣传计划和调研计划,早在年初就合并起来,统一布置下去,使地方两局能够早安排、早部署。有一项工作没做好,就是专项监督抽查的统筹规划,由于各部负责不同业务的专项抽查,在时间进度安排上没有完全同步进行。2006年这项工作要统一安排,提前部署。2005年的调研工作效果不错,将委各部室申报的近50个调研计划合并压缩为7个,但是内容没有减少。同时从办文、办会方面也做了些工作,压缩了20多个会议。

  二是强化了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目前能公开的信息国家认监委基本上全按要求进行了政务公开,包括行政许可的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以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均按规定进行公开。目前,有关认证认可的法规、规章,认证及认证相关机构的审批条件及相关文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都已在网站公开。政务公开解决了很多问题,例如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和指定认证机构的问题,大家以前反映指定机构的信息不清楚。我们从2004年开始把指定机构的信息向社会公告,应具备什么条件,甚至把需要多少家机构都向社会公告。符合条件机构可以报名,报名后按基本条件审查,符合基本条件的再由专家组来进行分析和排队,谁强谁弱,专家比我们更清楚。专家评出的意见拿到委里来,委里再通过主任办公会来确定指定的机构,然后再挂到网上公示。通过这些做法,行政许可与审批的过程结果都做到了公开透明。

  三是加强了信息沟通。信息沟通一直是大家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满足不了执法需要。2004年调研中发现,CCC认证不能实现市县级查询,现在通过努力虽然可以实现市县级查询了,但信息仍然不全不及时,使用不方便。这方面的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进一步畅通政务信息的工作机制。

  在下一步工作中,国家认监委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要突出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地方两局的业务指导。根据大家反映的意见,下大力气研究做好监管队伍的事权划分。三是要加强行风建设。行风建设是影响认证工作质量、影响工作形象的重大问题。长江局长在讲话中对此提出了很高的要求。2005年我们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专门召开了系统行风建设座谈会,并组织调研组下去调研。从总体情况来看,“五乱”(乱收费、乱发证、乱评比、乱办班、乱执法)现象有了明显改善,没有收到执法人员、审核员吃、拿、卡、要相关的反映,但是要想根本改善,还要下大力气。

  四、关于地方两局主动创新工作的问题

  在讨论中,许多代表都提到,在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后,希望进一步确定地方两局认证监管处室的工作职能。有的同志说,我局里的机构和人员早就有,就是没事干;还有的同志说,别的处室都是先有职能后确定机构,认证监管处是先设处室后定职能。我想这些看法有一定道理,但也不全面。

  《认证认可条例》明确规定,国家认监委和地方两局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国家认监委主要负责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地方两局主要负责辖区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确立这套监督机制,我们是代表国家行使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其他的行政机构再对此进行行政监督管理,这一点必须要明确。这两年我们在召开部际联席会,走访有关部委和行业组织时,他们很明确地提出,希望在行政监管环节能够融入进来,发挥作用。但是按照《条例》的规定,认证认可的行政执法机关就是国家认监委和地方两局。认证认可需要与行业紧密结合,发挥行业的作用,这方面需要行政执法和行业部门相互配合。但行政监管是我们的职能,我们一定要把自己放在法律授权的,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位置上考虑行政工作。

  在明确职责的同时,还要分清我们应该做哪些事情。认证工作的推动是两局的又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自愿性认证是由市场来主导的,我们在这方面主要是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推动,并实施有效的监管。两局系统都有一些评审中心、咨询机构,其中还有一些工作没有完全按照《条例》的规定去做。我们代表国家进行监督管理,对需要市场化运作的工作要带头按照市场机制去运作,否则与认证管理体制和运行规则不相符,这点特别强调一下。

  五、关于信息化工作和经费保障的问题

  及时、准确的信息和一定的经费,是顺利开展认证监管执法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对于这两个问题,代表讨论得比较多。国家认监委刚成立的时候,党组就把认证认可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的保证手段来抓。经过几年建设已经初具规模。2004年我们根据专家的意见改变了统计方法,以及检索和查询方式,基本实现了CCC认证有关信息在县级以上地区都可查询。这项工作与开始时相比,应该说发展还是很快的,但与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还很不适应。主要反映是信息不全面、更新不及时、不适应监管要求,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信息无法得到,不知道辖区认证情况,无法对其监督,另外还有很多地方不具备信息查询的设备和条件,执法过程中很多工作需要信息化手段。

  下一步,国家认监委要重点建设认证市场监管等信息系统,2006年要采取有效措施,要督促各地方局、认可机构、认证机构把相关信息及时搜集起来,建立健全统一的信息化网络和信息发布平台,并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为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和充足的信息支持。要加快对各项认证认可业务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的统计、研究和处理、分析,完善各方联动的信息收集、整理、综合和反馈的工作机制,建立起及时、有效的沟通机制和咨询渠道。另外,要加强与总局、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关于经费保障的问题。经费不足是制约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有充足的执法监督检查经费,我们无论从获证产品抽查的覆盖范围,抽查检查力度和数量都会更大一些;各局如果有更多的经费支持,工作也会开展得更快一些。但这些都受国家政策的制约。委里现在的经费主要靠财政预算,我们手里的钱非常有限。我们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更多的监督检查经费,另一方面争取能够在项目上进一步扩展。希望各个局在进行财务预算立项申请的时候,要考虑这块工作,我们从几个方面努力去做工作。需要强调的是,有限的钱怎么使用好的问题。从2004年开始,财政部拨发的钱都要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财政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要求,2004年国家认监委对“农产品认证管理”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试点,上报的《国家认监委2004年农产品认证管理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报告》获得了好评。今后要在委内和两局的相关业务经费使用上全面推行这项工作,各局要认真落实绩效考评的有关要求。一是经费使用要到位,专项经费必须使用到专项工作中去,专款专用,不该从专款列支的费用坚决不花。尽量把有限的经费专用于认证监督的中心工作,特别是专项监督抽查等工作。二是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经费申报要有充足的理由,使用要有详细的计划,使用过程中要有严格监管,用完要有全面评价,使用情况要及时上报。三是经费分配今后不能再搞平均,根据年度的工作计划和重点,根据工作量和经费需要量大小来分配使用。特别要根据上一年度绩效考评的情况来合理使用经费。业务量大、经费使用绩效好的单位和工作项目可以增加一些经费,绩效考评一般甚至不合格的,经费肯定要减少甚至于不予拨付。

  六、关于工作落实的问题

  国家认监委制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部署,是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落实。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发现工作中不落实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地存在。文件多、工作布置不合理的问题,我们正在尽力解决。但是,发下去的文件、布置下去的工作,有时候就无声元息了,文件搁置一旁,甚至找不到的现象也是有的。一些局有些工作没有开展,有时候连材料都要不上来。比如这次工作会议,既是全面的总结工作,又处于“十五”和“十一五”交替的关键时期,我们想尽可能多地把大家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收集起来、提炼出来,指导下一步工作。但是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有8个局没报,只有27个局上报了材料;31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有18个局上报了材料,还有13个局没报。上报材料也不及时,报送材料的45个单位中,有三分之一的单位超过了规定的时限。一些材料的质量不高,作为监管部门,如果内部的情况信息不能沟通,工作就谈不到落实,谈不到突出重点和取得实效。希望大家重视工作落实这一问题,努力改进。

  最后,就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提几点要求:

  第一,要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这次会议的内容非常丰富,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方针任务,对今后5年的认证认可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代表回去之后,要将长江局长、风清会长的讲话精神、主题工作报告及会议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先向党组原原本本汇报,建议两局要统一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要在系统内组织好对相关人员的传达和落实。

  第二,要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的各项认证认可工作。还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到年底了。做好岁末年初这段时间的工作,对于全面完成2005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对2006年及“十一五”时期开好头、起好步,非常重要。要力争把2005年的各项工作落实好,总局在本月还将召开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工作会议,这两个会议也将对认证认可工作提出新要求。各局要注意落实好这些会议要求,抓紧做好2006年的认证认可工作计划,因地制宜,积极主动地安排好2006年的工作。

  第三,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方案。《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经印发到各单位、各部门,请认真组织讨论,并于12月15日前提出修改意见。我们将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完善,在年底或2006年年初时下发。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此次会议文件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的实际,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条例》的要求,按照《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要求,研究提出本单位未来五年的认证认可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重点是要做好2006年的工作。

  第四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的召开,必将对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加快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开创认证认可工作的新局面产生重大影响。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夯实基础,稳步前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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