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完善与有效实施是2005年工作重点,在建立有效的实施和保障监督体系、加强政府监管、有序拓展强制认证新领域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
完善、修订、细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统一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对CCC制度的理解和实施。进行CCC认证产品范围进一步界定和描述工作,给认证申请人、认证检测机构和执法机构一个清晰明确的产品范围。完成部分CCC目录产品的标准换版工作。为了方便企业、落实国家振兴老东北工业基地和支持开发西部地区发展政策,优化配置、合理使用检测资源,完成了CCC指定实验室的调整工作。出台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办法》,建立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注册管理制度,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的检查活动。针对委托境外机构执行工厂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规范我国CCC产品认证机构委托境外认证机构执行工厂监督检查工作的管理,树立CCC认证制度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和声誉。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工作,制定专家组工作章程,明确技术专家组的职责并使其工作有章可循。
以公告和文件形式明确了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处理无需办理及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原则、条件和程序,为解决小批量进口产品存在的实际问题,推出强制性认证目录内进口产品特殊认证处理模式。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积极开拓强制性产品认证新领域,制定发布了新增产品目录和实施规则。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指定认证和检测机构、注册工厂检查员、获证产品实施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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