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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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谢澄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胡锦涛同志所作的重要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回顾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各项事业的新进展,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经验,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了全面部署,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亮点和重点之一就是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十六大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实践、不断总结的成果,是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作为国家认监委的重要组成部门,实验室部的主要业务是对全国检测机构进行资质管理。近年来实验室部一直致力于建立全国统一、科学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体系。但由于我国的检测体系具有机构数量大、管理部门多、情况复杂、发展不平衡以及法律法规不健全等特点,资质管理工作难度极大,统一的资质认定体系始终还未建立。 通过对十七大报告的认真学习,尤其是对“科学发展观”基本精神的学习和理解,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的检测机构资质管理面临的困难很多,但利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可以使我们更加清晰地分析现状,找准发展的正确方向,有效解决面临的困难,在将来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资质认定管理体系。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资质认定工作要有“发展”才能有生命力。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发展”涉及四个方面。 1、对象的发展 根据国务院赋予认监委的“三定”职能,实验室部负责“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但是,我们目前监管的主要是“检测”机构,把校准、检定和检验检疫机构也都视为检测机构来处理,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这些机构自身的特性,有关制度较缺乏针对性;此外,对检查机构的管理还刚刚起步,各项制度标准还有待深入研究和完善;而对于“鉴定”机构,目前基本上还没有涉及,需要在今后给予重视和研究。 因此,要使资质认定工作获得“发展”,首先应突破现有管理的局限,深入开展对检查机构、鉴定机构等新领域的研究,通过对更多对象的研究来使“资质认定”的制度和规范适用性更广,更加全面、科学和完善。 2、评价制度的发展 目前对检测机构的资质(基本条件和能力)评价的主要步骤为: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交评审材料;技术评价机构组成专家组现场评审(包括询问、查阅记录、观察实验、盲样测试等环节);评审结束后,资质认定管理部门根据技术评审结果作出是否给予资质认定的结论;获得资质认定后通过定期进行的“监督”和“复评审”来确认检测机构是否持续保持能力。 现行的评价制度有两方面的弊端,一是“应试性”的评审有时难以准确了解和评估检测机构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易得出失真失准的评审结论,同时还会培养检测机构“应付”评审的习惯,达不到提升其管理能力的效果;二是一些特殊类型的机构很难按照固定程序进行评审,例如移动式的实验设施或临时组建的检测团队(例如临时组成的事故鉴定工作组),就很难按照前面所述的程序进行评审。 研究和丰富评审方式,例如引进“能力验证”、“客户群抽样评价”、“申投诉状况分析”、“科研成果水平分析”、“同行评价”、“社会责任信誉评价”、“事后效果评价”等手段,针对不同的对象设计不同的技术评审规范,变“应试评审”为“日常持续监督”,使技术评审真正达到了解和促进检测机构管理水平提升的目的,才会使这项制度产生足够的生命力。 3、科技手段的发展 对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评审的过程中要产生大量的书面文件,例如有关检测能力的描述文件,由于涉及检测项目名称、标准、分类以及范围限制等内容,填写的工作量极大,而日常变更又十分频繁,对这些文件的处理是各个检测机构的一项繁重工作。一些大型检测机构评审过程中需要审阅和提交的材料长达上千页,这一方面花费检测机构大量精力,另一方面又占用了评审过程的宝贵时间,影响评审质量。从提高资质认定工作的效率和科学性的角度而言,必须逐步改变目前这种书面文件工作量过大的局面。 要减少资质认定工作中文件材料工作的繁琐,提升资质认定的效率,就应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的发展,通过建立检测能力分类规范的电子数据库,利用网络传输平台为检测机构在客户端自动生成符合要求的电子表格,自动匹配检测能力及其对应标准,通过网络实现资质认定的行政审批过程等。此外,利用检测资源共享平台适时了解和掌握检测机构资质信息;利用更科学的方法计算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利用更科学的方式进行能力验证项目的设计和结果的分析计算等等,都是利用科技手段推动资质认定工作发展的方式。 4、法律体系的发展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出台,资质认定工作作为一项行政许可,越来越讲究依法办事。要使资质认定工作具有持续发展的动力,今后无论是拓展资质认定对象,还是改变资质认定的评价方式,都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下进行。因此,除了不断完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应用和完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授权管理办法》、《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办法》等以外,建议尽快开展《实验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使资质认定工作具有更明确的法律定位,才能使这项工作真正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 二、资质认定工作要以人为本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作为政府机关的根本宗旨。在资质认定工作的领域,从科学发展观出发,结合工作实际来看,这里的“以人为本”中的“人”有社会公众、国家利益、检测机构三方面的内容: 1、 以“社会公众”为本 社会公众包括消费者、贸易双方、生产企业、社会团体等方面。所谓以社会公众为本,就是在资质认定工作中严格把关,不断推动检测机构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不允许让不具备能力的检测机构对外开展检测活动,不允许检测机构出现不公正、不科学、不准确的检测结果,以避免社会公众生命健康受到威胁,避免贸易双方利益受到损失,避免人民群众对社会诚信丧失信心等。 2、 以“国家利益”为本 所谓以国家利益为本,就是在对有关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国际贸易领域的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时,应该严格把关,从严要求,以避免在这些领域出现因为资质认定不严格、不科学或不规范而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贸易受阻等国家利益的损失。 3、 以“检测机构”为本 所谓以检测机构为本,就是在进行资质认定制度的设计及资质认定工作的执行上,既要严格把关,又要充分考虑检测机构的承受能力,一是经济上能承受;二是精力上能承受;三是技术上能承受;不搞超越中国国情的高标准考核,也不搞只走形式主义的买卖证书,更不能为了考核而根本不顾及检测机构的死活。通过资质认定工作,一方面把好了检测市场的准入关,另一方面还要能够促进检测机构自身的发展。 三、资质认定工作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统筹兼顾 我国有数万家各类检测机构,分布在具有行政管辖职能的几十个行业系统之中,要跨越行业和地区的分割,开展统一的资质认定工作,其难度显而易见。只有利用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注重“全面协调”,保持“可持续”性,“统筹兼顾”地发展,才是真正克服困难,推动资质认定工作向前迈进的根本出路。 由于资质认定工作涉及的行业管理部门多,有效的“协调”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只有在充分尊重各个行业系统管理职能,充分考虑各个行业系统的特点,充分调动各个行业系统的积极参与,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统一”的管理。因此,“认证认可部级协调会议”、“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协调小组”、“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的建立就显得异常重要。只有在利用这些机制和平台,与各个行业部门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才可能谈及资质认定工作“统一”的问题。 由于资质认定工作技术性很强,涉及的专业领域又多,要使其具有“可持续性”,必须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资源平台建设等方面不断发展,为其提供有力的支撑环境,才能使这项工作“可持续”地发展。 从“统筹兼顾”的角度出发,就是要做好资质认定工作发展的总体规划,确定轻重缓急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方向,考虑不同区域的特点,例如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就不能采取同样的方式;对于不同行业系统也不能采用同样的工作模式,对于不同类型的检测机构也不能完全忽视其区别,不搞一刀切,才能逐步推进各项工作。 总之,利用科学发展观深入分析我们工作的问题和困难,寻求发展的正确方向,是笔者在学习十七大精神的过程中感觉收获最大的地方。虽然一些观点还很粗浅,也许还不够正确,但我相信,沿着党的十七大指引的正确方向,我们的资质认定工作一定能够不断向前发展,我国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将会更加完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