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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女干部职工中开展“为民服务巾帼争先”活动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的通知
作者:国家认监委   时间:2011-10-19   来源: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各部室、下属单位:
  为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女干部职工中开展“为民服务巾帼争先”活动的通知(质检工会【2011】4号)和其补充通知(质检工会【2011】5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巾帼争先”活动,并注意培养和挖掘典型,并将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报送认监委创先争优办公室。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女干部职工中开展“为民服务巾帼争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质检工会【2011】4号)
  附件2:《关于转发〈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女干部职工中开展“为民服务巾帼争先”活动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质检工会【2011】5号)

直属机关党委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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