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蒙外交外贸关系 |
| 作者:国家认监委 时间:2009-10-29 来源: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次 |
中蒙两国于1949年10月16日建立外交关系。中蒙建交以来,两国关系虽经历过一些曲折,但睦邻友好始终是主流。尤其是近10年来,两国关系发展迅速,成果显著。 1994年,双方重新签署《中蒙友好合作关系条约》,为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政治、法律基础。1998年12月,应江泽民主席邀请,蒙古总统那•巴嘎班迪对中国进行了国事访问,双方发表中蒙联合声明,确定建立两国面向21世纪长期稳定、健康互信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为两国关系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1999年7月,江泽民主席应邀对蒙古进行国事访问,充实和丰富了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内涵。2002年1月,蒙古总理恩赫巴亚尔对中国进行了正式访问,双方发表联合公报。2003年6月,胡锦涛主席对蒙古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宣布建立中蒙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并发表联合声明。2004年7月,蒙古总统巴嘎班迪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发表中蒙联合声明。2005年11月,蒙古总统恩赫巴亚尔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发表中蒙联合声明。2006年11月,蒙古总理恩赫包勒德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2008年6月,习近平副主席应邀对蒙古进行正式访问。 1951年中蒙两国建立贸易关系。1989年两国政府成立了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委员会,迄今已举行十一次会议。1991年两国政府签订了新的贸易协定,以现汇贸易取代了政府间记帐贸易。同年,两国政府签署投资保护协定。近年来,两国互利合作不断扩大,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蒙最大的贸易伙伴和投资国。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中蒙贸易总额约为24.38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额约为9.06亿美元,进口额约为15.31亿美元。2008年,两国政府签署《中蒙经贸合作中期发展纲要》。 1985年以来,两国在发展政府间贸易的同时发展边境贸易。 2009年4月15日、17日,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分别会见了来华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蒙古总理巴亚尔。习近平说,蒙古是中国友好邻邦,中方高度重视发展与蒙古友好合作关系。近年来,两国关系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双方高层交往频繁,政治互信加深,经贸合作扩大,人民间友好感情进一步拉近。今年是中蒙建交60周年。60年的发展历程给我们留下许多宝贵经验。一是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这是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基础;二是双方都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致力于拓展双边关系,这是两国关系生机勃勃的源泉所在;三是双方都视对方发展为重要机遇,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大力推进互利合作,这是两国关系发展的持久动力。新形势下,中方愿同蒙方一道,以中蒙建交60周年为契机,推动中蒙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更好造福两国人民。温家宝说,中蒙地理相连、文化相通、经济互补,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中方愿以两国建交60周年为契机,推动双方睦邻互信伙伴关系迈上新台阶。当前要积极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搞好统筹规划,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合作,加强金融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中方将继续向蒙方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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