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和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积极营造“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切实将我委“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抓紧、抓细、抓实、抓到位,使“质量和安全年”真正成为“质量宣传年、质量服务年、质量提升年、质量整治年、质量建设年”,成为认证认可工作打基础、做贡献、树形象之年。现对我委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进。 提高产品质量,保障质量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形象,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要充分认识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的要求上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之中,要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为质检系统的头等大事来抓,全员参与,全面展开,深入推进。 二、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委内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积极组织、科学实施,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力求抓紧、抓细、抓实,圆满完成“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各项任务。 三、加强交流,保持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建立认监委“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联络员制度。委内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向认监委“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需要立即上报的有关情况(重大信息、重要案件、重要服务内容、重大举措)、一些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等,应随时上报,以便认监委“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握情况、加强指导。认监委“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委内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发布工作。 四、加强督查,强化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认监委“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主要考核评价“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突出的亮点、创新的做法、宣传的影响和取得的实效等。 附件:1. 《国家认监委“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 2. 《国家认监委“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任务分解表》 3. 国家认监委列入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见《关于印发“质量和安全年”重要活动安排的通知》国质检质[2009]132号)
4. 《国家认监委“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联络员名单》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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