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下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国质检质[2010]89号),巩固和扩大“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对质量管理、质量保障的基础作用,根据质检总局2010年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整体要求和总体部署,结合我委的工作职责,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积极推进认证认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提高认证认可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健全完善认证认可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证公信力;不断加强认证认可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认证认可发展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围绕国家大局,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 1.举办“世界认可日”大型宣传活动。发动地方两局,在6月9日前后举办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论坛、发放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委网站制作“质量提升”活动专题,刊发工作动态及相关图片,围绕“质量提升”活动的开展编发政务信息,宣传认证认可工作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及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利用认证认可手段,服务国家重大活动。开展服务支持世博会工作,帮助供世博核心区食品生产企业提升食品防护能力,为其建立实施食品防护计划提供帮助。筹建国家化学品安全质检中心,为化学品安全提供国家级检测和技术服务。开展上海世博会医学实验室认可专项工作。为上海世博会自愿减排行动提供技术服务。 3.进一步推进节能、环保、低碳产品认证,围绕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加大节能、环保认证在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交通、建筑、电子电器)的发展。研究联合国、欧盟等机构碳排放评价方法,配合相关部委研究相关领域碳排放评价体系的建立,服务低碳经济。 4.积极推动扩大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范围。与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推动公共安全认证产品在行业等方面的采信。提高消防产品、公共安全产品质量水平。 5.开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宣贯活动。配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与行业和电子信息生产企业的沟通、广泛宣传,通过相关认证工作的有效开展,降低电子产品污染,增强国际影响,帮助企业应对技术壁垒。 6.加快推进乳制品认证试点工作。逐步扩展试点区域和试点企业,适时启动其他食品的GMP、HACCP认证工作。推动有机产品认证、GAP认证的国际互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认证质量,促进食品农产品认证的健康发展。 7.加快标准资源整合与服务。组织开展检验检疫系统标准资源现状及需求调研,形成完整调研报告和整合工作方案,明确检验检疫系统现有标准资源查询渠道和服务方式。 8.大力推进信息安全认证工作,加强对内协调和对外沟通,稳步推进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研究制定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公布从业审批条件。 9.深化认证认可国际合作和区域合作,服务国家外交外贸大局。积极落实已达成的合作互认协议,争取达成新的双边协议。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为契机,深化FTA框架的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探索与国际机构合资合作的创新途径。落实《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便利两岸经贸交流。积极参与认证认可国际组织的活动。 (二)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科学监管的水平 1.全面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认证认可整体效能。积极推行“两级监管、重心下移”和“区域实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全系统推广认证执法监管试点经验,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改进认证执法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高认证执法监管整体效能和水平。 2.积极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提高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完善认证执法监管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增强数据库服务功能,加强对数据库的综合利用,为各级质检部门对认证活动进行实时、动态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3.加大对认证从业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行政监管人员水平。组织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及其颁发证书的获证企业进行认证有效性检查,规范认证行为和提高获证组织的证后质量意识。组织对产品认证机构的现场检查,重点跟踪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机构运行的规范性。明确对认证人员继续教育的行政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做好各层次的督促检查工作。 4.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认证监管。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质量专项整治和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强制性认证质量监督检查和市场核查,保障下乡产品质量,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5.开展对强制性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工厂检查员、获证产品、获证企业的“五位一体”联动监督检查。开展信息技术设备、家用电器等产品强制性认证检测/审核工程师考核。 6.加强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授权管理,严格授权条件,确保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领先性和权威性。加强对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升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评审质量。 7.创新和改进进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管理机制工作,提升直属检验检疫局卫生注册监管工作质量和对出口企业食品安全控制体系的验证能力。 8.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组织获证食品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编写获证产品认证有效性白皮书,对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高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 9.开展对乳品认证机构和获证乳品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认证行为,增强乳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认证有效性。 10.开展认证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执法监督,增强执法监督效果,促进认证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切实提升认证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认证执法效能。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基础保障的水平 1.指导和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审批确定开展试点工作的机构,指导和推动试点机构的试点工作,跟踪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果,制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初步框架,撰写专项工作报告。争取尽快建立起一整套规范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发挥认证认可制度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重要作用。 2.继续改进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依据企业和产品分类管理原则,对实施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3.进一步加强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运作规范,管理有序,检验方法科学、行为公正、数据和结果准确;确保资质认定活动统一、规范、有效。加大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切实提高相关检验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4.加强食品检验复检工作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法》。会同卫生、农业部门出台食品检验复检机构确认条件,公布工作程序和要求,发布首批食品检验复检机构名单。 5.开展卫生注册评审员能力培训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注册主任评审员培训班和评审技术研讨,完善在线培训内容和信息,强化基层评审员应用法规要求的实际能力,提升卫生注册评审员业务能力和现场监督检查水平。 6.完成“十一五”国家科技专项“国家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工程”的验收工作。在深入了解验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下发《项目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加强沟通协调,深化课题研究,完成战略研究报告,组织做好10个课题的验收工作,撰写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提交科技部项目验收申请材料。 7.积极推进认证认可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展认证认可统一门户一期建设,初步实现重点业务系统的集成。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完成数据仓库一期工程。深化行政监管业务的信息化,实现认证认可业务的“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进,狠抓落实。委内各部门和各下属单位要以“质量提升”活动为重要抓手,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积极组织、科学实施,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力求抓紧、抓细、抓实,圆满完成“质量提升”活动各项任务。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认证认可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及时总结交流,保障信息通畅。委“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委内各部门和各下属单位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发布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委内各部门要建立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三)加强指导检查,务求活动实效。认监委对各地、各单位开展认证认可“质量提升”活动的情况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和调研,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质量提升”活动取得实效。 四、认监委活动组织机构 认监委成立“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孙大伟 副组长:车文毅、谢 军 成员:王大宁、顾基平、刘卫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谢 军 副主任:蔡 伟 成员:委内各部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委管理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法律部牵头,具体承担“质量提升”活动的日常工作。
附件1:《全国质检系统“质量提升”重要活动》中认监委牵头和参与的重要活动
2:国家认监委“质量提升”重要活动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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