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助听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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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助听器是听力残疾人得到听力补偿、进行语言康复训练和正常交往时的重要辅助器具。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助听器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模拟式助听器(盒式、耳背式)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福建、江苏、广东等4个省市14家企业生产的14种产品,合格1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7%。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连续的监督抽查促进了助听器产品总体质量的提高,一些知名品牌产品质量较好,个别企业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基础电声性能中的饱和声压级项目达不到标准要求。饱和声压级是考核助听器最大声输出功能的重要项目,是衡量助听器组成元器件(扬声器)功率的大小。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饱和声压级项目达不到标准要求,饱和声压级实测值为121.5dB,标准规定范围为127±4dB。过大的声输出会给佩戴者的残余听力带来伤害;过小的声输出无法补偿佩戴者达到听力范围,起不到助听器的补偿作用。 二是环境试验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环境试验项目不合格。主要是同一台助听器环境试验后主要性能指标相差较大。其中1种助听器在高温负荷贮存后总谐波失真项目实测值为64.9%,是标准(≤12%)规定的5倍多。通常情况下,总谐波失真≤10%时,人基本感觉不到声音的改变,佩戴这样的助听器无法听清声音。另1种助听器在振动试验后等效输入噪声项目的实测值为55.3dB,超出标准规定(≤35dB)20.3dB。等效输入噪声是助听器本身存在的噪声,等效输入噪声达到55.3dB的助听器严重影响佩戴者听到声音的清晰度,无法使用。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助听器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行业发展,全面提高我国助听器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助听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注:排名不分先后。 助听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注:排名不分先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