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认证认可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31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决定聘请张义国等21名同志为认证认可社会义务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聘用期自2007年8月6日起,聘用期两年。现予以公布。
附件:认证认可社会义务监督员名单
二○○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