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9号公告《关于注销3家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公告》 | ||||||||
|
||||||||
|
||||||||
国家日用衡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证书号:国质监认字(124)号,设在沈阳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国家钢渣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证书号:国质监认字(107)号,设在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国家探矿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证书号:国质监认字(180)号,设在原地矿部勘探技术研究所)授权证书已过有效期,根据《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注销。 请上述单位30日内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印章、授权标志章和授权证书交还国家认监委。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