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登录名 密码 登陆   注册   邮箱登录   网站地图  | 繁体版   ENGLISH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 单位简介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计划规划 图片新闻 业内报道 最新通知 公文公告 财务公开 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 国际合作
  办事大厅 场景服务 行政审批 非行政审批 其他审批 查询专区 表格下载 网上公示 公众留言 网上投诉 意见征求 在线访谈 网站调查 电子杂志
  业务系统 更多
认证行政执法信息报送系统 new
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系统 new
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
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
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下载资料 更多
下载认证机构申请书
认证培训机构申请书
认证咨询机构设立申请书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申请书
检查机构认定申请书
  查询专区 更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21号公告
  < 字体 >  
时间:2005-08-18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2005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5]39号)以及国家认监委《关于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实函[2005]64号),开展在役机动车辆检验的有关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计量认证考核合格。经审核,现公布第一批772家计量认证考核合格的在役机动车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这些机动车检验机构具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检验数据的资格。

      附件:第一批通过计量认证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特别提示:未经允许不能转载!
  复制链接 加入收藏 页面报错 打印此页
无标题文档
    相关连接
 
         
  版权所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京ICP备09062530号
网站管理: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 邮编:100020
技术支持: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服务:400-668-4166 客服邮箱:service@cncait.com.cn
(浏览本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