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获证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的通知 | ||||||||
|
||||||||
|
||||||||
国认可函[2007]149号 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四川、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关于“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形象”及“加强对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的重要指示,结合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国家认监委现组织对重点省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以湖北、浙江、江苏、辽宁、山东、广东、四川、云南8个省作为重点省区,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本省的生产型企业以及建筑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含HACCP认证)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认证证书的真伪及合法有效;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达到标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认证机构在认证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认证基本规范和认证规则的规定要求;全面了解认证的有效性和认证工作质量(检查重点见附件)。 对检查中发现的使用伪造、冒用、失效等无效认证证书的企业,明显达不到认证要求的企业以及存在严重问题的认证机构,由省局依照《认证认可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二、检查工作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请各省局将组织实施情况、检查的整体情况、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和认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问题企业所属认证机构的情况及对相关企业和认证机构的处理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告国家认监委。 三、本次检查的经费由各省局自筹解决,国家认监委给予少量经费补助。 联系人:陈悦 丁兆国 电话:010 82262743 82262704 传真:010 82260736 电子邮件:chenyue@cnca.gov.cn 附件:获证企业拉网检查重点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