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中标认证中心节能认证项目与美国环境保护署能源之星认证项目签署谅解备忘录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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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认合联[2007]18号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你院《关于中标认证中心节能认证项目与美国环境保护署能源之星认证项目签署协调互认谅解备忘录的请示》(中标院认证发[2007]3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中标认证中心与美国环境保护署能源之星认证项目按照所报文本签署自愿性节能产品认证合作项目谅解备忘录。 鉴于该合作项目的重大影响,你院在项目执行中要严格按照有关外事、外资和认证业务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办理,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 二○○七年三月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