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登录名 密码 登陆   注册   邮箱登录   网站地图  | 繁体版   ENGLISH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 单位简介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计划规划 图片新闻 业内报道 最新通知 公文公告 财务公开 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 国际合作
  办事大厅 场景服务 行政审批 非行政审批 其他审批 查询专区 表格下载 网上公示 公众留言 网上投诉 意见征求 在线访谈 网站调查 电子杂志
  业务系统 更多
认证行政执法信息报送系统 new
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系统 new
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
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
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下载资料 更多
下载认证机构申请书
认证培训机构申请书
认证咨询机构设立申请书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申请书
检查机构认定申请书
  查询专区 更多
 
   
 
   
关于网络集线器产品强制性认证适用范围的通知
  < 字体 >  
时间:2009-03-06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国认证函[2008]187号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随着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大量形式多样、功能复杂的通信产品进入市场。近时期,我委多次收到地方质检部门的书面请示或咨询电话,询问某具有交换和/或路由功能的产品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网络集线器产品,现就相关事宜统一说明如下: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电线终端设备中的网络集线器是指用于以太网连接的用户端设备(用户端设备是指与运营商网络相连接安装在客户场点,非运营商维护和管理的通信设备),可具有部分交换功能和/或部分路由功能,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作电压覆盖220V交流(包括适配器供电);
  二、非插槽式/非模块化设备(主要针对通信接口);说明如下:
  (一)该类网络设备按照体系架构可以分为非插槽式设备(固定端口设备)和插槽式设备(模块化设备)。其中,非插槽式设备(固定端口设备)的通信接口是与设备固定在一起的;而插槽式设备(模块化设备)采用接口线路插卡的形式,可以根据需要更换。
  (二)插槽用于插入接口线路插卡,接口收发器模块(例如SFP、GBIC、XFP、XENPAK等)不是接口线路插卡。
  (三)仅仅可以更换接口收发器模块而通信接口固定的设备为非插槽式设备(固定端口设备)。
  三、通信接口完全是以太网接口。说明如下:
  (一)用于设备管理的控制接口不属于通信接口。
  (二)常见接口有:
  电接口:10/100Base-T、10/100/1000Base-T
  光接口:1000Base-LX/SX、10GBase-X
  请依据上述说明判定相关产品是否属于《目录》中的网络集线器产品。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特别提示:未经允许不能转载!
  复制链接 加入收藏 页面报错 打印此页
无标题文档
    相关连接
 
         
  版权所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京ICP备09062530号
网站管理: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 邮编:100020
技术支持: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服务:400-668-4166 客服邮箱:service@cncait.com.cn
(浏览本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