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08日
同志们: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会议经过了长时间的准备,今天顺利召开了。我首先代表国家认监委,向来自国务院各部委、质检系统、各指定认证及检测机构各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代表们表示热烈欢迎!CCC认证制度实施以来,应该说是成绩显著,内外关注,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发展。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巩固提高。会议在“十一五”规划实施之初召开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总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列入了总局的年度会议计划。详细的情况一会卫军总工还要代表认监委作专门的工作报告,借此机会,我谈几点意见。
一、认监委成立五年来,包括CCC认证在内的认证认可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今年5月16日,吴仪副总理再次来到总局进行视察。吴仪副总理在全国质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讲话中,总结了总局成立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也多次提到了认证认可工作。应该看到,通过大家这几年的努力,国务院领导对认证认可工作进一步给予了充分肯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在感觉倍受鼓舞的同时,也必须意识到责任的重大。
国家认监委成立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认真履行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职能,工作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搭架子、打基础。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了认监委与地方两局的工作机构,组建了国家唯一的认可机构,对认证、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和重新登记,规范了认证市场,通过建立和实施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整合了全国的认证认可资源,实现了对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第二阶段是立规矩、抓创新。我们用两年多的时间,实现了《认证认可条例》公布,基本建立了认证认可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的过程中,努力抓好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认证监管、认可监管、实验室与检测监管、卫生注册监管等各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了很大的改进。与此同时,我们还组织开展了认证认可发展战略研究,组建了认证认可科技标准管理及研究机构,成立了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初步建立和实施了以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监管机制,这也是在去年全国认证认可会上提出的要求。第三阶段是求实效,促发展。从去年开始,我们把规范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作为推动认证认可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按照认证认可“三步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要求,努力完善国家认证认可体系,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作用,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经过五年发展,我国认证认可领域不断扩大,认证数量和质量持续提升,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到2005年底,认证认可覆盖了我们国家国民经济所有39个大类的行业,国内的从业人员已经发展到近10万人,经过国家认可的各类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认可证书达到34万份。党和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更加重视。认证认可工作被写入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家近4年颁布的涉及技术进步、安全生产、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政策等1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都提出把认证认可手段作为管理手段。特别是近几年,认证认可工作的发展得到了国际同行的高度赞誉,认证认可制度已经为国际普遍认同。认证认可在打破技术壁垒,扩大出口,保护民族产业等方面的新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
CCC认证是认证认可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认监委成立以后推出的第一个重大工作举措。2001年底,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我们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前夕颁布和实施了CCC认证制度。从2003年开始,认监委和地方两局,指定认证及检测机构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等实际困难,经受住了“非典”疫情等重大考验,使新制度得以顺利实施并不断发展。认证范围从当初的19类132种扩充到了22类158种。截至今年5月1日,指定认证机构共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2万多张。
为了完善CCC认证制度,我们及时组织修订了认证规则,重新核定了认证和检测收费标准,完成了标志的换版,有效解决了CCC认证产品对应海关HS编码、境外工厂审查等许多具体问题。始终坚持分类指导、严格执法的原则,为确保认证有效性,从2003年开始,组织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进行了执法检查。2004年,我们按照认证实施的程序组织了CCC认证专项检查; 2005年,我们的专项检查活动从认证产品入手,从认证实施的结果,一步步向上追溯,使检查更有针对性,更能反映真实情况。通过这些工作,使CCC认证制度实施更规范,作为国家的行政管理手段,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下方面:
一是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CCC认证制度是按照国际标准和规程建立起来的一套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制度的实施,客观上提高了关系国计民生重要产品的生产“门槛”。一批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落后、污染环境、质量低劣、产品安全没有保障的企业被淘汰,使得整个行业的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水平得以改善和提高。通过推动认证与执法检查,一些地下加工企业浮出水面,办理了工商注册,促进了行业规范发展。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
二是促进了统一规范市场秩序的建立。实施CCC认证制度以后,国家认监委通过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相互协商协调,先后解决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口质量许可证与认证的交叉管理问题;与信息产业部就电信终端设备入网许可证与强制性产品认证关系问题达成了原则性意见;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达成了原则性意见;就国产道路机动车辆重复管理问题与国家发改委达成共识,消除了影响市场秩序的体制障碍。CCC认证制度的实施,对于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形成了统一的市场评价基础和原则,打破了地方和行业的市场分割,促进国内外统一市场的形成,保护了守法企业的利益,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在CCC认证制度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制定规则、影响推动、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认证评价等具体事务则由中介机构来完成。政府监督中介机构的运作,中介机构对认证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既把政府从具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又增强了政府对认证实施过程的控制力,成功地完成了政府角色的转变。在第三次全国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上,有关部委领导一致评价,以CCC认证为核心的认证认可改革,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成功的实践,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四是推进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认证标志作为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的证明标记,对相关利益方而言,有明示作用。由于这种标志的加施是基于第三方评价与认证的结果,又有担保的作用。这种担保作用,使得消费者和相关利益方,对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或服务建立信心,对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建立信任。通过认证的实施,相关利益方对认证标志的信任和依赖逐步强化;寻求第三方认证,使得采购方和监管部门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建立信心,成为广大企业和销售商的追求。
五是有效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发展。CCC认证制度的推出和实施,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连续四年WTO对我国的贸易政策审议和各成员方的国别贸易评估报告,对中国改革认证认可管理体制和实施CCC认证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国际社会树立了中国政府的诚信形象。
六是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的一个根本宗旨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创造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新制度与原来实施的相关制度比较,采用的标准更加先进和严格,检测的手段和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各级质检部门在认证制度实施的过程中,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宣传强制性认证制度和强制性认证标识,使广大消费者对强制性认证制度和强制性认证标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并能够自觉运用强制性认证制度和强制性认证标识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认监委成立的五年正好是国家“十五”发展的五年,走过了五年的时间,我们开这样一次全面的工作会议,也是希望能够更广泛的听取各方意见,全面总结,巩固提高。
二、认证认可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认证认可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形势对认证认可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从国际形势看,认证认可作为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和保障手段,在全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大,各国政府和相关组织对这一工作越来越重视。过去三年,认证工作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今后五年,认证认可工作仍将保持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这对于带动和促进我国认证认可的发展十分有利。今后五年,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我国与世界经济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日益加深,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的要求越来越高,认证认可手段运用将更加广泛。我国已经进入加入WTO的后过渡期,国际环境复杂多变,贸易保护主义日趋强化。最近,我国在进行几个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其中都涉及到了合格评定方面的工作,各国都希望能够促进其贸易的发展。一些国家也在酝酿设限的可能,实施贸易壁垒,这就更需要认证认可有效发挥基础性保障作用,促进认证认可结果的国际互认,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帮助国内企业更好地走出去,这对我们是一个新的挑战。
从国内形势看,“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社会各界对认证认可工作更加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将促使政府部门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强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对我们做好认证认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循环经济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对外开放,建立和谐社会等,这些工作都与认证认可有密切的关系,特别是一些国务院推进的工作及安排中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在认证认可工作的“十一五”发展规划里,把《纲要》提出的任务做了认真分解,在今后五年里,我们要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有关各方和消费者权益,推动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认证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尽快建立国家节水、节能、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制度;积极推动政府采购、财税减免等方面采信认证结果(例如无线局域网产品)。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认证,制定建筑产品节能认证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适应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农业机械的需求,将《乘用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纳入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完善清洁燃料汽车的认证技术规范、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结合推动机动车零部件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提高机动车零部件的节能水平和循环回收利用率。建立机动车用节能添加剂产品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材料产品认证、车辆维修和售后服务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