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认监委全面开展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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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日起,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等6类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为确保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的全面顺利实施,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全面开展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到玩具生产及销售企业进行宣传,将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尚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生产、销售企业,督促其尽快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并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购买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目录内玩具产品;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教育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法规和质检部门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所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知识。 各级质检部门要在“六一”期间掀起宣传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新高潮,要下大力气,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及时将国家方便企业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关政策、措施传达给社会各界。同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中查处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组织曝光,震慑违法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质检部门要认真做好辖区内6种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调查摸底和信息统计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在开展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通过举报、投诉等途径密切注意发现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指定认证机构擅自提高或变相增加收费标准,威胁、刁难企业等行为。一经发现请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国家认监委。 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5月底,玩具产品认证机构已受理1775家玩具生产企业的认证申请,已有1040家国内外玩具生产企业获得了近2000张玩具产品CCC认证证书。(国家认监委法律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