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 政务公开 | 单位简介 | 领导信息 | 组织机构 | 计划规划 | 新闻动态 | 公文公告 | 财务公开 | 法律法规 | 行政处罚 | 国际合作 | 资源下载 | 人事管理 | 查询专区
  办事大厅: | 场景服务 | 行政审批 | 非行政审批 | 表格下载 | 公众参与: | 网上投诉 | 公众留言 | 意见征求 | 在线访谈 | 民意调查 | 网站调查 | 综合论坛 | 高级搜索 | 返回首页
认监委部门频道: 办公室 机关党委 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认可监管部 认证监管部 注册管理部 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国际合作部 财务管理部 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直属单位 管理单位
关于开展良好实验室操作规范(GLP)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 字体 >  
时间:2008-03-10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化学品安全评价实验室体系,满足欧盟REACH法规等国外法律法规关于化学品安全性的要求,国家认监委拟组织开展良好实验室操作规范(英文简称GLP,符合GLP要求的实验室称为GLP实验室,以下同)的实验室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的

  根据欧盟REACH法规的规定,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GLP实验室出具的安全性评价数据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方可在欧洲市场销售。我国化学品对欧贸易量巨大,REACH法规的实施对我国的化学品贸易有很大的影响,目前国内还没有获得有关国际组织认可的GLP实验室,相关的产品安全性评价工作只能依靠国外的GLP实验室,企业承担较高的成本。

  为服务于我国的出口贸易,使我国的产品在国内就能获得GLP实验室的检测服务,按照国际通行原则建立我国统一的GLP实验室评价体系,组织开展GLP实验室评价试点工作十分紧迫。同时,GLP实验室评价试点工作也是推动我国加入OECD/GLP数据互认协议的重要步骤,对实现我国GLP实验室检测数据获得OECD等国际组织的承认具有重要意义。

  二、 管理体制

  国家认监委总体负责和综合协调我国的GLP实验室评价工作。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有关部门承担GLP实验室的技术评价工作。

  三、 评价原则

  GLP实验室的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评审、评价、认定的原则。

  四、 评价对象

  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或为经济或者贸易关系人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化学品安全评价实验室,应当经过GLP实验室评价。

  其他从事安全性评价的实验室,鼓励开展GLP实验室评价。

  五、 评价依据

  国家认监委根据国际有关准则,组织起草GLP实验室规范及评价程序并颁布实施。GLP实验室规范及评价程序另行公布。

  六、 申请条件

  申请GLP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评价的实验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实验室应当依法设立,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实验室具有与其从事安全评价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实验室应当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其工作环境应当保证安全评价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符合GLP实验室的相关建设规范。

  (4)实验室应当具备正确进行安全评价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和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生物培育场所、隔离手段等。

  (5)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认监委颁布的GLP实验室规范建立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和与其承担的安全评价活动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体系,并有效实施。

  七、 评价程序

  (1)实验室向国家认监委提出GLP实验室评价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六条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

  (2)认监委根据行政审批程序审查申请人的材料并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3)符合受理条件的,认监委组织开展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考核评价;

  (4)评价合格的,认监委颁发GLP实验室评价合格证书并将评价结果对社会进行公布。

  八、 其他事项

  (1)GLP实验室评价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2)获得GLP实验室评价合格证书的实验室应同时遵循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三日




  特别提示:未经允许不能转载!
 
站内检索
表格下载

· 认证培训机构申请书
· 认证培训机构到期换证申请书
· 认证咨询机构设立申请书
· 认证咨询机构重新审批申请书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申请书

行政审批项目
· 认可机构的确定审批
· 认可证书格式和认可标志样式批注
· 设立认证机构审批
· 设立认证培训机构审批
· 设立认证咨询机构审批
查询专区
 
认证查询:...>>更多 
CCC证书一般查询
CCC证书执法单位查询
机构查询:...>>更多 
认证咨询机构名录
认证培训机构名录
注册查询:...>>更多 
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
食品厂家获国外注册名录
实验室查询:...>>更多 
实验室资源数字查询系统
实验室资源调查网络系统
 
  | 子站评比 | 个人管理 | 邮箱登录 | 综合论坛 | 网站地图 | 单位简介 | 联系方式 |  
   
版权所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网站管理: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邮编:100020  电话:65994168
技术支持: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查询服务:65994138 页面服务:65994166转6402
(浏览本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