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良好农业规范(GAP)应用与发展论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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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关于开展良好农业规范(以下简称GAP)试点,落实质检总局关于从源头抓质量工作要求,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对提高我国综合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国家认监委建立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制度,并组织开展了GAP认证试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为了尽快掌握GAP认证的最新要求,了解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总结交流各地实施GAP、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经验和做法,根据《关于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认办注[2007]52号)安排,国家认监委定于2008年4月在山东青岛举办“良好农业规范(GAP)应用与发展技术论坛”,论坛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承办。现就论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 承办单位: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 二、参加人员 专题发言人,入选论文作者,各局GAP认证管理人员、农业标准化人员,认证认可协会、认可机构相关人员,GAP认证机构相关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论坛时间及日程 2008年4月22日-23日,4月21日报到。 四、论坛地点 山东青岛樱海花园 地址:青岛市湛山二路3号 联系电话:0532-83867188 ,联系人:总台 五、参会回执 请参会人员于4月17日前将论坛注册回执单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交会务组。 六、其他事项 论坛将安排时间进行自由发言讨论。论文入选但未被确定为专题发言人的参会人员,可在4月17日前将论文发言稿和PPT发至会务组,申请在会上自由发言。被会务组通知参加自由发言的参会人员,请于4月21日到会准备。 会务组联系人:杨乙楠,杨泽慧 联系电话:0532-82651099 传真: 0532-82670912 电子邮件: cqcyyn@163.com,luciayang@163.com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联系人:王吉谭、曲丰发 联系电话:010-83886582 010-83886584 传真: 010-83886586 电子邮件:wangjitan@163.com qufengfa@sohu.com 附件:1.论坛日程 4.论坛注册回执单 5.宾馆位置示意图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