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成员进行重新确认和报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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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员单位、各位委员: 根据《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6年度工作计划》,今年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TC261)将实质性激活工作组的工作,使工作组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真正发挥其技术支撑作用。为此,TC261决定对原有四个工作组进行调整(原TC261工作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一方面,对原工作组成员予以重新确认,另一方面,面向全体委员单位和委员进行公开报名、选拔,以充实工作组的技术力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的组成、职责及管理 (一) 工作组的名称与组成 组建四个工作组,分别为:基础组、认证组、认可组、实验室组。每个工作组由一名召集人、一名秘书和若干名专家(一般不超过八名)组成。工作组的组成应具有一定代表性,以使工作组在具体工作中能兼顾政府部门、认证认可机构、科研检测机构和企业等相关方的意见和利益。 (二) 工作组的职责 1、作为TC261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基本工作单元,负责跟踪、研究并参加对口领域的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提出我国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相关国家标准送审稿及宣贯教材的审查工作; 3、负责相关国家标准的有效性评价及复审工作; 4、提出相关领域内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5、承担TC261分配的其它工作。 (三) 对工作组的管理 TC261将制定工作组管理办法及细则,明确具体任务,严格管理。每年工作组应向全体委员大会进行工作汇报。TC261将建立对工作组成员的考核、评价制度,每年对工作组专家进行重新确认和调整,对于无法胜任工作或长期不能参加活动的成员将取消其成员资格,对于工作能力及成果突出的专家将选拔其代表国家参加对口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会议。 二、重新确认的要求 TC261原工作组成员如果希望继续参加工作组的工作,请填写《原工作组专家确认表》(附件2)。 三、报名要求 (一) 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召集人和秘书 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和召集人面向所有TC261委员单位进行征集,牵头单位和召集人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承担工作组工作必要的资源条件; 2、本单位能够推荐出一名专家担任该工作组的召集人,召集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熟悉标准化基本知识; (2) 在认证认可领域工作10年以上; (3) 在认证认可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水准; (4) 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5) 能够熟练应用英语; (6) 认真负责,具有敬业精神。 3、本单位能够推荐一名人员担任该工作组的秘书,秘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熟悉标准化基本知识; (2) 在认证认可领域工作3年以上; (3) 在认证认可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水准; (4) 具有较高的沟通协调能力; (5) 能够熟练应用英语; (6) 认真负责,具有敬业精神。 (二)工作组专家 工作组专家的基本条件如下: (1) 其所在单位是TC261委员单位; (2) 熟悉标准化基本知识; (3) 在认证认可领域工作5年以上; (4) 在认证认可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水准; (5) 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6) 能够熟练应用英语; (7) 认真负责,具有敬业精神。 (三)报名要求 申请承担工作组牵头单位的委员单位请填写《工作组牵头单位申请表》(见附件3),推荐工作组专家的委员单位请填写《工作组专家推荐表》(见附件4)。 四、其它 上述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2006年5月20日之前报送TC261秘书处。 联系人:葛红梅、张理 010-82262798、82262799 传真:82260843 电子信箱:zhangl@cnca.gov.cn 附件1 原TC261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2 原工作组专家确认表 附件3 工作组牵头单位申请表 附件4 工作组专家推荐表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