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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报清理整顿非法认证专项活动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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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6-10-09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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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清理整顿非法认证专项活动的真实情况,便于我委切实做好此次清理整顿专项活动的工作总结,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非法认证专项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认联[2006]121号)要求,将各局在此次清理整顿专项活动中开展的各项工作及采取的有效措施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06年10月25日前如期将总结材料上报我委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联 系 人:陈腊梅 联系电话:010--82262671 国家认监委 二○○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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