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认可机构的工作由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负责实施。
认可监管部认可监管处负责受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提交的请示文件。
认可监管部负责初步审查并将认可中心的请示文件送认监委委领导。
委领导审查批准后通过认可监管部向认可中心出具授权文件。
联系电话:8226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