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下属单位各党支部(党委):
经国家认监委直属机关党委批准,并经认监委党组同意,《国家认监委直属机关党委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006》(以下简称《体系文件》)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在认监委机关各党支部、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党支部试运行。
自发布之日起,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体系文件》,按照《体系文件》规定开展党的工作,落实各项要求,务求取得实效,并在贯彻实施《体系文件》过程中,结合实际,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各党支部书记在学习贯彻《体系文件》中要发挥带头作用;各位联络员要积极协助所在党支部贯彻落实《体系文件》的各项要求,发挥骨干和纽带作用。
一切有关《体系文件》的修改意见与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认监委直属机关党委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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