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认科[2006]3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为进一步规范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我委制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制(修)订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见附件),现将三个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管理办法
2.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3.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制(修)订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