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认科函[2009]69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2007年检验检疫标准化管理工作会议之后,根据新形势下检验检疫标准化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国家认监委在检验检疫系统范围内首次组织开展了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后评估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促动了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化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提升。
为进一步深化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机制,全面了解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实施情况,针对性地调整检验检疫标准化管理工作措施,有效提升行业标准制修订质量和标准实施成效,拟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面启动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评估范围
截至2008年底发布的方法类和规程类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标准名单己挂在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内部流程管理的标准后评估模块中)。
二、后评估程序
(一)后评估调查表的组织填写
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标准化管理部门将后评估范围内的行业标准按专业类别和标准种类进行划分,分别交由相关单位填写后评估调查表:
1.规程标准由本单位相关职能处室和分支局填写反馈信息;
2.方法标准由本单位技术中心和分支局填写反馈信息;
3.中国检科院只填写方法标准后评估调查表。
调查表的组织填写和提交工作全部通过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V1.0)后评估模块进行。
(二)后评估信息的汇总统计
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后评估信息的汇总统计。
(三)后评估结果的审查公布
国家认监委将在汇总统计结束后正式公布本次后评估范围内所有行业标准的使用率及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三、后评估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检验检疫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后评估工作。标准化管理部门要根据我委的统一安排,按照后评估程序的要求布置和分解工作任务,督促调查信息填写单位按时准确地反馈标准使用情况。
(二)后评估调查表填写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对标准使用情况进行收集,如实填写调查表并按时提交,确保各类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公正。
(三)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后评估工作全面启动后,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将其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加强对后评估填表单位的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后评估信息能够反映本单位标准使用的真实情况。
(四)后评估工作全面启动后不再设置截止日期,各单位可随时填写并更改后评估调查表。我委将在每年年底进行汇总统计,次年年初审核公布后评估统计结果。
(五)鉴于今年下半年将要召开全国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会议,因此各单位应在8月底前完成今年后评估调查表的填写和提交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标准后评估全年运行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解答和信息收集,特确定标准后评估工作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联系人:梁均、冯增健;联系电话:010-82262813,82262774。
2.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
联系人:毕京超;联系电话:65994166转6506。
(二)本年度各单位后评估调查表信息只需提交电子文本,免用纸质材料。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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