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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进出口照明设备检验规程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等19项机电专业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函审的通知
时间: 2008-10-23   作者: 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认科函[2008]51号

各有关直属检验检疫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

为贯彻总局关于压缩会议、精简开支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进出口照明设备检验规程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19项机电专业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草案进行函审。现将函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审定委员和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审定标准清单

详见附件1

二、审定委员会名单

详见附件2。

经研究,由上海检验检疫局杜飞同志担任主任委员,由深圳检验检疫局刘泽华同志和福建检验检疫局林淼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上海检验检疫局蔡春皓同志担任秘书。

审定委员会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

三、审定时间

请审定委员会在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批标准的函审工作。

四、函审要求

1、请审定委员根据《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函审工作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3)认真负责地开展函审工作。

2、请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组织好标准审定工作,秘书协助主任委员做好相关资料的传递和汇总。

3、请各相关单位及标准起草人配合审定委员的质询工作,严格按照审定委员的要求修改标准草案。

4、每项标准需交纳1500元标准审定费。本批标准审定费由上海检验检疫局代为收缴,具体事宜由审定委员会秘书办理。

 

 

附件:

1、审定标准清单

2、标准审定委员会名单

3、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函审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次函审的标准材料

 

 

 

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审定标准清单

序号

标准名

计划编号

申报单位

1

进出口照明设备检验规程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

2006B134

福建检验检疫局

2

进出口家用或类似用途灭蚊灯具的检验规程

2005B089

广东检验检疫局

3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

2006B120

广东检验检疫局

4

进出口蓄电池安全检验方法 X部分:镉镍电池、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B245.1-2004

河南检验检疫局

5

进出口蓄电池安全检验方法 X部分:铅酸蓄电池

B245.2-2004

河南检验检疫局

6

进出口照明设备检验规程 X部分:高压钠灯、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泡、荧光高压汞灯泡

2005B093

江苏检验检疫局

7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6部分: 手持式电动修枝剪

2005B098

江苏检验检疫局

8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6部分: 电钻、冲击电钻

2006B115

江苏检验检疫局

9

进出口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

2006B124

辽宁检验检疫局

10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静电复印机

2006B139

辽宁检验检疫局

11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X部分:洗衣机

2006B121

宁波检验检疫局

12

进出口电焊机检验规程 1部分:通用要求

2005B073

上海检验检疫局

13

进出口高压电器检验规程 1部分:通用要求

2005B075

上海检验检疫局

14

进出口电机检验规程 1部分:通用要求

2005B081

上海检验检疫局

15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X部分:自动电饭锅

2006B122

上海检验检疫局

16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电风扇和调速器

2006B123

上海检验检疫局

17

进出口仪器仪表检验规程 通用要求

2006B131

深圳检验检疫局

18

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黑白、彩色电视接收机

2006B126

厦门检验检疫局

19

进出口带电作业电压检测器检验方法 两极低压型

B243-2004

厦门检验检疫局


附件2

标准审定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杜  飞(上海局)

副主任委员:刘泽华(深圳局)    淼(福建局)

委员:

  文(辽宁局)    唯(江苏局)  蔡春皓(上海局)王水生(厦门局)  徐哲纯(浙江局)  杜洪涛(山东局)陈瑞辉(福建局)  张晓丽(总局标准法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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