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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8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时间: 2008-12-29   作者: 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国认科[2008]58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2008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初评和复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复审结论进行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可以继续使用。
  二、本次复审结论为修订或整合的标准,其修订计划已与今年第二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一并下达(已下达修订计划的除外)。
  三、本次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四、请各单位做好本次复审结论的传达落实工作。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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