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认科[2008]58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2008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初评和复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复审结论进行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可以继续使用。 二、本次复审结论为修订或整合的标准,其修订计划已与今年第二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一并下达(已下达修订计划的除外)。 三、本次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四、请各单位做好本次复审结论的传达落实工作。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