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科函[2004]3号
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关于转发<关于第六届全国外经贸
研究成果奖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认监委各部门:
现将总局《关于转发<关于第六届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质检办[2004]2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有关事宜的通知》(商研字[2004]28号)的要求,收集符合申报条件的论文或论著作品,将申报材料(份数比28号文的要求多2份)于9月20日前报送至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经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总局和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秘书处。
联系人:王晓冬(Tel:82262798)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第六届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质检办[2004]292号)
二OO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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