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日前,总局转发了科技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科外发[2011]628号),为了做好调查工作,同时建立起认证认可国际科技合作的数据库,请各单位认真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单位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及其直属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及科研院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审批和管理的,以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为目的的国际交往,包括考察访问、国际会议、合作研究、培训和科技展览,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合办科技机构、缔结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参加国际科技组织等。不包括商贸和劳务。 二、填报要求 1、各单位认真填写《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报表》(详见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cnca.gov.cn/rjwkjbz/ default.shtml)。根据填写说明填写“三、调查表式”中8个表格; 2、各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如实填报; 3、填报数据统一取整数。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12年2月3日前将《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报表》纸质材料一式1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科技标准部,电子版发送至loud@cnca.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丹 8226077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100088 附件:《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报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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