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与标准管理部的职责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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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2006-09-17 作者: 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点击流量: 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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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管理处: 1.研究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实施办法。 2.拟定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审定、报批及标准的备案工作。 3.组织检验检疫系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承办国家标准的推荐、审定和报批工作。 4.组织管理检验检疫系统制修订国际标准及组织检验检疫国内外标准技术交流。 5.拟定检验检疫标准经费的使用计划,管理标准经费的使用。 6.组织检验检疫标准的宣贯和培训。 7.负责检验检疫机构贯彻执行标准的组织工作,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8.承办有关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其他行业标准归口管理部门的业务协调和联络工作。 (二)科技管理处: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与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与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负责项目经费预算、经费使用管理及过程进度管理。 5.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宣贯工作。 6.承担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确认备案管理工作。 7.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8.负责部内综合事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