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认证机构的审批工作,做到公开公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将机构审批中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的信息进行监督,并举报不实信息。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向认监委提供具名书面意见函(包括联系方式)。凡无举报人署名及联系方式的投诉,认监委将不予受理。
申诉、投诉传真:010-82260737
公示的审批信息: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公示期限(公示期:2006年8月15日至2006年9月14日)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示期:2006年8月15日至2006年9月14日) • 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公示期:2006年8月29日至200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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