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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黑龙江省认证认可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时间: 2010-11-10 作者: 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点击流量: 次
关于聘任黑龙江省认证认可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根据《认证认可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31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决定聘请高岩等10名同志为认证认可社会义务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自2010年8月1日起聘任期两年。现予以公布。
附件:
认证认可社会义务监督员名单.doc
.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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