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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9-08-04   作者: 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点击流量:
各相关认证机构:

为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减少机构重复上报次数,提高认证证书信息查询的一致性,我委对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信息报送及查询有关工作做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9月起,各认证机构颁发的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应按照《关于启用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的通知》(国认注函[2006]194号)要求全部报送至“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除带有CNAS认可标志的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还应报送信息月报外,其它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无需再报送信息月报。

二、自2009年9月1日起,“管理体系及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公众查询系统”不再提供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信息查询,相关信息可从“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查询获取。

三、食品农产品认证包括:HACCP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绿色市场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饲料产品认证,酒类认证。

四、今后与报送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有关的工作,请与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联系。

电  话:010-82262763   82262704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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