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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证机构信息月报系统升级和数据质量改善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 2010-07-02   作者: 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点击流量:
各认证机构:
  为加强认证机构管理,规范管理体系认证及自愿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的数据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行政管理及社会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国家认监委自2007年5月建立了认证机构信息月报制度。三年来,在各认证机构、有关部门和信息上报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月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管理体系认证及自愿性产品认证的证书信息数据库,为国家认监委全面掌握认证证书基础信息,分析行业发展状况,制定宏观政策提供了重要的数据依据。特别是“管理体系与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公众查询”和“管理体系与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监管查询”两个栏目的开通,为社会公众和地方认监部门提供了查询相关认证证书详细信息的渠道,满足了社会各界和监管部门对证书信息进行权威查询的需求,普遍反映效果良好。
  随着认证认可事业的快速发展,信息月报工作也需要不断改进完善。为全面深入推进“质量提升”活动的开展,解决报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促进信息月报工作和证书数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国家认监委决定对认证机构信息月报系统进行升级,同时对上报数据质量的改善提出具体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信息月报系统升级
  为满足各方对认证证书信息数据查询及时性的实际需求,切实解决上报时段过于集中所可能导致的系统冲突等问题,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已经完成认证机构信息月报系统的升级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认证机构可随时上报获证组织数据,上报系统和查询系统将每天完成一次数据同步,社会公众和地方认监部门将查询到最新的认证证书信息。同时,各认证机构仍然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最迟在每个月的5日之前完成对上个月所有证书信息的报送工作。对于逾期未报送信息的,国家认监委将在官方网站披露相关机构名单,并记录到认证机构日常考核管理档案,并重点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督管理。附件中为2010年前五个月未报送信息的认证机构名单,请相关认证机构在一个月内向国家认监委提交整改报告。
  二、证书数据质量改善
  由于部分认证机构掌握的获证组织原始信息不全、对信息报送的要求理解不准确等因素,导致信息报送和数据质量等方面还存在缺报、漏报、误报、信息不完整、数据不准确等问题。为此,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搭建了FTP(文件传输协议)服务器,访问地址为ftp://219.238.178.5。请各认证机构信息上报人员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向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索要用户名和密码。不规范数据内容将按季度发布,各认证机构必须在本季度之内完成对上季度的不规范数据的完善工作,并通过信息报送系统一次性上报到数据库中。
  各认证机构、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信息上报工作的重要性,要本着对获证组织负责,对社会各界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国家认监委向社会公众和地方认监部门提供的证书信息以各机构报送数据为准,对未按时上报或信息失实引起的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相关机构要承担全部责任。国家认监委还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清理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各认证机构考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欢迎各有关单位随时提出改进完善信息月报工作的意见建议。在系统升级和数据质量改善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国家认监委联系沟通。
  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联系人:李凌志
  联系电话:010-82262793
  电子邮箱:lilz@cnca.gov.cn
  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联系人:陈国东
  联系电话:010-65994168转8602
  电子邮箱:chengd@cnca.gov.cn
  附件:2010年前五个月未报送信息的认证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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