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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07年认证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
时间: 2008-01-11   作者: 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点击流量:

  国认可函[2007]216号

  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

  为全面了解各认证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实际运作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和《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请于2008年1月31日前向国家认监委上报你机构2007年度报告,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内容

  1.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

  (1)机构年度工作概况

  (2)开展国际合作的情况(各机构独立开展的双边合作,参加国际组织的情况;CCC指定机构在国家认监委与国外技术机构备忘录框架下与国外技术机构的合作情况)

  (3)财务状况

  (4)存在的问题

  (5)意见和建议

  2.年度分类报表

  (1)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清单(包括分支、办事机构)

  (2)机构投资方信息汇总表

  (以上2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均要填写)

  (3)认证机构业绩报表

  (4)认证机构专、兼职审核员/检查员信息报表填报要求(此表应涵盖机构的所有审核人员,表中信息将进入认证机构网上审批系统数据库,作为认证人员只在一个认证机构执业的在案记录)

  (5)认证培训机构业绩报表

  (6)认证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信息报表填报要求

  上述表格务必用国家认监委网站提供的格式填写,所有表格请直接从国家认监委网站下载:http://www.cnca.gov.cn>>认可监管部>>2007年度报告格式。

  二、年度报告的报送要求

  在2008年1月31日前,请将年度报告第一部分和年度报告第二部分(年度分类报表)中的表1、2、3和5的书面及电子文件各一份提交给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

  在2008年1月31日前,请将年度报告第二部分(年度分类报表)中的表4和表6通过国家认监委网站进行数据报送。届时请登陆:http://www.cnca.gov.cn>>网上申报>>信息上报>>认证机构信息上报/认证培训机构信息上报。上报信息时,用户名为机构批准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请各机构在登陆系统后立即修改密码)。

  三、联系方式

  1. 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联系电话:

  010-82262740        82262703

  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10-65994170

  2.书面报告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B座   邮编:100088

  国家认监委  认可监管部  认可监管处 收

  3.电子文件发至以下E-mail地址:scjg@cnca.gov.cn

  附件:

  1.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清单(包括分支、办事机构)

  2.机构投资方信息汇总表

  3.认证机构业绩报表

  4.认证机构专、兼职审核员/检查员信息报表填报要求

  5.认证培训机构业绩报表

  6.认证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信息报表填报要求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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