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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对加强淘汰落后产能认证认可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时间: 2010-08-30   作者: 国家认监委      本文现已有点击 点击流量: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通知,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相关认证认可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通知指出,认证工作的开展要紧紧围绕国家推进节能减排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关于节能减排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好认证认可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通知要求,各机构要主动了解和密切关注相关后续政策和信息,根据国家工业、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完善认证实施程序。

    通知还对认可机构、行业协会和认证机构贯彻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认证认可工作提出进一步具体要求.

    各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把全面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加强淘汰落后产能认证认可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制度性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沟通配合。

    国家认监委将适时开展对此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关于落实国务院通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相关认证认可工作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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