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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食品生产许可证被注销获证企业进行自查的通知 |
| 时间:
2008-10-31
作者:
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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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认证机构: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8年第114号公告,注销了北京巩华肉食加工厂等872家企业的91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请各机构对照《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情况表》,尽快对涉及的认证企业进行自查,对于企业的产品或管理体系已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对其认证证书做出相应处理,并将证书变更结果通过信息月报及时上报。 详情请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电 话:010-82262704 82262793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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