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认监委首页>>
===认证部子站首页=== 当前位置: > 认证监管部 > 主要职责
认证监管部的主要职责
时间: 2006-09-17   作者: 认证监管部      本文现已有点击 点击流量: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特别提示:未经允许不能转载
办公室 | 机关党委 | 政策与法律部 | 认可部 | 认证部 | 注册部 | 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 国际合作部 | 财务部 | 科技与标准部
版权所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网站管理: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邮编:100020 
技术支持: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服务:400-668-4166
(浏览本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