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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验室三种主要资质评价制度之间的关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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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2006-09-09 作者: 国家认监委 点击流量:

 

计量认证 
  

审查认可 

实验室认可 

备 注

依据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

《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细则》

国际通行做法

《计量法》85年9月颁布,《标准化法》88年底颁布,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94年成立(现在的CNAL是2002年7月成立)

 

评审对象

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产品质检机构

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质检机构

社会各界的实验室

经过20年的发展,计量认证对象已扩展到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绝大部分实验室

 

实施主体

国家质检中心、省级产品质检所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由国家认监委(2001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成立前是国家质监局)委托CNAL组织实施CMA/CAL/CNAL三合一评审,国家计量认证授权26个行业评审组组织实施评审,省级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由各省质监局组织实施

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秘书处组织实施

国家计量认证授权26个行业评审组具体组织,省级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评审准则

90年原国家技监局发布《产品质检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

90年原国家技监局发布《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审查认可细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所验收细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审查认可细则》

ISO/IEC 17025-1999《检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2000年10月原国家技监局发布《产品质检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

发证

国家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由国家认监委发证,省以下由各省质监局发证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

 

 

收费

国家计量认证1500元,省级计量认证1200元

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所的审查认可(验收)结合实验室认可进行,不单独收费

申请费600元,评审费3000元/人日,注册年金1000元,审定与注册费2000

 

效力

获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国际互认

发证数量

国家计量认证 国家质检中心授权300家
2387家, 省及授权站及省以下质检所
省级计量认证 3600多家
18000多家

2368家

截止2005年12月31日

CMA/CAL更多信息,请登录认监委网站  www.cnca.gov.cn “行政许可”栏目或致电010-82262770、82262769查询;CNAL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网站 www.cnal.org.cn 或致电010-65994380、65994553查询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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